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連城三紀彥《情書》

在夜裡回家的捷運列車上,讀完了最後一篇的「我的舅舅」,發現眼框紅了,努力忍住不讓自己丟臉。

封面靠書邊上有一行小字「永不止息的是...我愛你」,但就是愛不到、或是愛錯,讓這三個字更顯得珍貴、雋永。

這五個短篇依舊美麗,感傷是美、無耐是美、絕望是美、希望也是美、把情感收藏起來更是美,可是我們卻幾乎沒有在故事裡看到折磨、不信賴和互相傷害,而且多了體諒、原諒和為對方著想。

一張離婚證明,可以是最美的情書。
一個口紅,可以是愛戀一生的羈絆。
對老爸的念頭,可以在十三年後才明白。
一個表情和一句話,可以是無止盡的體諒。
幾張照片,可以串成一段秘密多達十八年。

故事中的角色,多半是傷心的,我們看了也多半傷感,但這種傷並不是會讓人一直痛的那種。因為,就算愛不到,最終也會找到自己愛的方式,只是得經過一番體悟、要多花一些時間而已。

作者的文字,很平凡,但很傷人,卻也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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