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柳美里《家族電影》

我永遠只能佩服,這個世界有一種人能夠把自己最不堪的過往,赤裸裸地表現出來,柳美里解剖自我的深度,卻又超出我們所能想像的。
這本書只有三個短篇〈家族電影〉、〈盛夏〉和〈潮起潮落〉,不到一天就可以讀完,但讀起來卻不輕鬆。作者能夠在一個事件裡將家族裡的所有人,包括父親、母親、妹妹和弟弟的現實面、墮落和自私的一面全都寫出來,連自己也不放過,也可以用更短的篇幅將親身經歷過的不倫、校園霸凌,透過其他的角色呈現出來。
慘痛的記憶或精神沈淪往往是彰顯文學價值的最佳素材,但必須做到不刻意、不做作,才能夠得到共鳴,這種特質可以從許多大文豪或成名的純文學作家身上看得到。這本書讓我看得到柳美里的神經質,她之所以揭自己的瘡疤應該不是為了所謂的寫作這回事,也許是透過寫作這件事,讓自己更透明化,也許是一種療癒、但說不定她是想因此而將自己傷得更深。
看這樣的故事,一定會讓人情緒低落,但也能讓自己的內心發酵,這才是真正的文學價值。

2011年5月29日 星期日

雷蒙.錢德勒《再見.吾愛》

閱讀雷蒙.錢德勒是一件極其幸福的事。錢德勒筆下的馬羅是個現實生活中的英雄人物,不只是個硬漢,他在作者堪稱為冷調、灰色系的寫實筆調下,仍是個色彩鮮艷的人物。
《再見.吾愛》的最後,安.李奧丹這麼說:「你好令人驚奇,好勇敢,好有決心,而且可以只為這麼少的錢工作。每個人打你的頭、勒你的脖子、揍你的下巴、灌你嗎啡,但是你還是在防守截鋒和端鋒之間持續的奮戰,直到他們全部不支倒地。是什麼使你這麼了不起啊?」
在《大眠》裡,錢德勒也許將馬羅塑造成一個存在主義的先驅者,透過主角的自我對話、與他人的交談,以及周遭場景和氣氛的描述,創造了一個極其特殊的主觀意識。從馬羅身上所看到的、或者說讀者透過他眼中所看到的,是個無神論的世界、卻也是個險路重重的世界,所以我們看到了「錢德勒式」的英雄主義,但這又是如此地平易近人。
《再見.吾愛》裡的馬羅雖然仍是既冷又硬,卻也被錢德勒添加了一些色彩。像是他說:「我喜歡圓滑亮麗的女孩子,冷硬,而且滿身罪惡。」我寧可相信這是馬羅對於犯人諷刺性的指控,因為他還是會哈上一位美麗、多金但卻是衝動、略為笨拙的女孩。
最後直擊大本營時,馬羅說:「我害怕死亡和絕望,害怕黑水和溺死者的臉孔,還有眼窩空洞的骷髏頭。我害怕死去,害怕成為虛無,害怕找不到一個姓布魯奈特的男子。」這個橋段意外地讓人忍俊不住。
這本書有個悲傷的結局,但這也是必然的。巨漢與歌姬,這樣的組合本來就讓人覺得太過於突兀,但錢德勒寫的又是一個寫實的故事,所以也只能是"另有文章"了,文字所提示的線索和氣氛,其實夠多了,書名本身就是了─"Farewell, My Lovely"。
只是,在歷經《大眠》與《再見.吾愛》之後,馬羅仍然以他硬挺挺的柔情鐵漢形象,繼續活躍在錢德勒的筆下,影響了後來不知多少讀他的人。

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夏樹靜子《蒸發》

故事從社會派與本格推理兩條線同時切入,手法似乎不常見。
機上消失的女乘客、從戰地死裡逃生的記者,故事開頭的氣勢強大,要一口氣讀完並不困難。密室、不在場證明、時刻表詭計和共犯結構等等,龐大的推理小說元件全出現在這個事件中,但卻並不複雜,作者能夠在有限的幾個角色中就能安排那麼多的梗,而且不至於太牽強,相當不容易,也難怪能夠拿下推理作家協會賞。
可惜的是,對於女性角色的描寫,以乎有點不到味,這本來是夏樹靜子最擅長的部份,在這本代表作中卻反而弱了。朝岡美那子這個角色多重要啊!但是隨著故事的進行,她的個性、還有心情的轉變卻一直相當模糊,一直要到結尾才由作者來針對美那子的部分來寫出「解答篇」。
美那子等於是在故事一開始就只出現在作者與幾個角色的敘述中,一直都最後都不讓她登場,有點可惜,如果能夠讓她在關鍵時刻亮相,不管結局是如何,這個故事的結構應該會更完整。
反倒是另外一個持續登場的女性,丹野怜子,在她身上出現的幾種情緒,不是解釋得不清楚,就是轉得太過於牽強,包括對兄長曖昧的怨念、對未婚夫複雜的念頭,還有對主角冬木的特殊情感(這段在最後才跑出來,最讓我無法接受,感覺只是為了解釋怜子為了成為嫌疑犯而已),都顯得突兀且不夠符合現實。
這是一本擁有社會派氛圍、但骨子裡是本格推理的傑作,複雜的動機和各式各樣詭計環環相扣,精彩萬分,再要求作者做到將所有角色解釋得清清楚楚,未免要求太多了,只是看讀的人有樣利吹毛求疵就是了(笑)。

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死了都要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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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為愛而生?還是為了繁衍後代而生?
當生命的意義只是為了交配?那麼愛還存在嗎?
交配,算不算是一種愛的表現?





Lovebug,又叫做honeymoon fly、kissingbug或double-headbug,維基百科是這麼說的。















但嚴格說起來,說是「接吻蟲」並不恰當,因為他們在交配時始終尾部相連,從未接吻,甚至在完成交配之後仍然捨不得分開,直到數日後雌性先行死去,雄性則是再多活幾天。
這樣看來,說是「愛蟲」、「蜜月蟲」和「雙頭蟲」都可以,從在地華人、台灣留學生、同事聽來的還有:
交配蟲、愛愛蟲、做愛蟲、打砲蟲…(以下點到為止,還有更難聽的)


嗯,還是「愛蟲」好了,最直接、也最簡單。



愛蟲出現的地點主要是在中美洲與美國東南部,特別是在墨西哥灣沿岸。
每年只出現兩次,一次是在春季的四月底到五月間,另一次則是在夏季的八月底到九月,
每次只維持四到五周,佛羅里達州南部會在十二月出現第三次,但時間較短、規模也小。
每次大概都有數十萬隻漫延在特定區域,季節一過,立即消失無蹤。

簡單整理維基百科的重點,大概就是這些了。



一個朋友這麼說:「牠們活著是為了要做愛。」
不是為了交配、繁衍後代嗎?
他的理由很簡單:「生命這麼短暫,而且時間一到全死光、不再出現,何必交配?」



行駛在I-95公路上,時速逼近120公里,一對愛蟲緊緊貼在車窗外,其中一隻攀附在光滑的玻璃窗上,支撐著自己和伴侶的重量,任由高速急駛所產生的氣流,將彼此吹得搖搖欲墜,即使如此,牠們尾部最私密的部位一直緊緊相連著,真的是「死了都要…做愛」。


愛蟲不咬人、不螯人,卻會煩死人。


工作時,右手拿著DV,左手扶著鏡頭避免晃動,這些煩人的小傢伙不時爬到機身上、手上,有的形單影孤、有些是邊愛邊爬,偏偏正在錄畫面,不能亂動、不太能出聲,要吹氣將牠們趕跑也得小心點。


到星巴克外帶咖啡,在戶外時只要將咖啡擺一邊,就得小心牠們有沒有爬到外帶杯頂喝咖啡的小孔,一不留神,牠們說不定已經墜落到「熱湯」裡頭。



天氣好時,只要看著空曠處,就可能見到數不盡的小黑點在空中竄動,雖不至於密密麻麻,卻已足夠讓人念念有詞:「這是什麼東西啊!」這時候待在哪兒似乎都擺脫不了牠們,隨時可能有好幾隻會黏上來。

愛蟲是無害的,會停在人身上,大概也只是將人體當做個棲息地而已,在皮膚上爬來爬去最多也只是讓人感覺有點癢癢的,唯一麻煩的是讓人煩躁。


真正的受害者是highway上高速行駛的車輛。

成千上萬的愛蟲散佈在公路上,或許是忙著做愛做的事,根本來不及躲過大大小小車輛的「追殺」,一一在車頭和駕駛座前車窗上殉情,如果當時待在車內可以看到牠們不斷地撞擊著車窗,還有「啪」、「啪」的聲音,讓人嘆為觀止。

無奈的是,開車的人也別想躲過這批「神風特攻隊」的疲勞轟炸。





午後搭著L的車到I-95一個出口外的餐廳用餐,短短十分鐘的車程,休旅車慘遭蟲襲,從車窗到車頭,躺著數不清高唱著「love is blind」的亡命鴛鴦。

回程的路上,間歇性的暴雨傾盆而下,L刻意多開了兩個出口再繞回來,讓大自然來清理這些「天然災害」,回到飯店,一起用衛生紙來擦拭未被沖掉的部分。

L說:「還好有storm,不然得花錢洗車,而且還不見得洗得乾淨。」



一到五月底,愛蟲就會消失,只見得到散落一地、尚未清理掉的蟲屍。

我始終想不透,牠們生存的意義是什麼?還有不斷地做愛到底有何道理?
對某些人來說,不停做那檔事的小東西,或許直覺地就會讓人覺得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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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保羅.奧斯特《失意錄》

看完這本薄薄的書,隔了一天,我才發現自己在讀完的當下產生了一個錯覺。我誤以為作者在回顧過去這段歲月時是痛苦的,但現在一想,反而覺得他在寫書的當下很可能是精神飽滿的,沒有現在的成績、豐富的歷練和強韌的心理厚度,是很難把那段過往寫得如此地血淋淋、那麼地寫實。
不管是《失意錄》,還是原文的《Hand to Mouth》,意思都差不多,光是看書名就可以大概了解作者想寫的是什麼。奧斯特看起來不太像是在寫自傳的一部分,也不是嘮嘮叼叼在說自己在三十歲以前過得有多辛苦,或許他只是將自己做為一個題材,「利用」自己來完成寫作的目的與樂趣。
這本書的性質十分奇特,看起來比較像是一本短篇小說,而每個篇章寫的都是同一個人在年輕時候各個階段瑣瑣碎碎的、極其辛苦的"奮鬥過程",過程中充滿著挫折感,不斷地失敗,這明明是一本「灰色的失意錄」,但讀來卻讓人愛不釋手。
《失意錄》的魅力大概就在於由故事主角來寫自己。因為這本書的內容只紀錄一個人生命中的某個區塊,下意識不會當做是一本自傳,作者要抽離出現在的心境、客觀地揣摩並寫出那個久遠的區塊,就是一件非常神奇的事。
雖然失意,但奧斯特在年輕時始終沒有因為現實而捨棄自己所追求的想法、以及生活型態,也許曾經短暫脫軌,在那段起起伏伏的日子裡,總是朝著同一個方向前進。
我做不到書寫失意錄,一方向無法記住那麼多失意之事,另一方面也是無法應付累積而來的龐大負面情緒,也許片段的可以,但集結在一塊,絕對沒辦法。
書名之為失意,但讀它的人,會受到鼓勵的。

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溫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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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差逐漸縮小
第一聲春雷卻只悄悄掠過馬祖

夜雨滴滴噠噠的
空氣中卻少了流動,悶悶的

今年的春天來得特別晚
這次又黃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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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我們不能一再的為別人而失溫
我們一定要有屬於自己的溫度

我們能做到在距離外維持恆溫
卻無法避免因貼近而出現溫差

溫度計一旦產生了劇烈的變化
就只好重新忖度一個新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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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

江戶川亂步《D坂殺人事件》

避免用現在的角度來看這本書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一旦被近年來這些歐美與日本作家慣壞了,再去看亂步、去看明智小五郎的初登場,是否會覺得不夠味了呢?
但要完全避開這種想法是很難的,所以我想從時代氣氛與本格推理的完整與嚴謹度來看待這本所謂「明智小五郎中短篇小說集」,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明智從初登場到中、後期,甚至小林少年出現的階段,片段地在這本書裡出現,有一種置身亂步魔術中的感覺。
明智小五郎是日本第一位名偵探,亂步在當時就賦予他一個鮮明的形象(雖然形象隨著明智的年齡增長而有所轉變、甚至產生衝突),在他身上看得到福爾摩斯式的"趴趴走"的調查方式、看得到安樂椅探案、也看得到他以心理層面來突破完美犯案。
《D坂殺人事件》看起來似乎是給了明智一個萬能型的偵探形象,也給人一個難以定型的感覺,當做是「明智小五郎偵探事件簿」的導讀,讀起來會比較輕鬆。
以那個年代來看,書裡的犯罪事件與詭計敘述得十分完整,就連〈天花板上的散步者〉與〈月亮與手套〉兩個倒敘推理故事,都有很高的可讀性。最讓人無法抗拒的是亂步的文字魅力,可以讓人將故事一口氣讀完,而不需要出人意表的結局或多麼華麗、超現實的詭計。

2011年5月12日 星期四

白日夢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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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靠站,門邊的座位空了出來,
斜對角綁著馬尾的金髮女孩半低著頭地、眼神飄移過來,
靠在門邊的我將右手一攤,女孩坐下來,回報一個輕淺的微笑。

這大概是我在紐約地鐵裡所碰到過時間最長的互動了。
在這裡別說交談了,連眼神交會都是一件奢侈的行為。


從七號線轉到二號線,往下城方向移動,
突然發現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戴著耳機,
彷彿是將自己鎖在一個的角落,
把所有吵雜的聲音都關在外頭。

在這貫穿曼哈頓、連接到布魯克林的縱線裡,
光線明亮、白領階級佔滿了車廂,
每個人的視線卻又對著不同方向,
像是極力避免著眼神交會。

只是在每一個軀殼裡,又好像藏著各種大小不一的能量,
在地鐵中、在陌生人面前,竭盡所能地隱藏、壓抑著,
或許出了站之後,在適量的時機和地點,再將能量散發出來。

Sonic Youth主唱Kim Gordon在〈Teenage riot〉開頭不斷地哼著的"spirit desire"
說的大概就是這樣子的感覺吧...


紐約的人太多、人種太多、語言太多、文化太多,
曼哈頓這個"小島"每天得承受從周遭幾個區和臨近的紐澤西進進出出的人潮,
像是不斷地在輸血和放血。

在血液循環如此活絡的環境裡,不斷地面對新的刺激、壓力和人際關係,
強迫著在這裡生存的人們,快速地抽換著心理層面的各式情緒,
不得不培養出強大的精神感受,渴望更多的精神面來紓解、或宣洩。


局外人的角色讓我經常能冷眼旁觀著這個城市,
不必承受競爭壓力,輕鬆地看看人們的表情,還有都會的節奏,
雖然看到的只是一些表象,卻已足夠感受到、這是個超脫於我所認知現實的存在。

就好像在聽Sonic Youth的「Daydream Nation」專輯時,
能夠感受到Thurston和Kim這對夫妻檔所營造出來個性十足的"噪音"魅力,
反而能去認真品嚐專輯裡頭那些介於現實與非現實之間的故事。

而Sonic Youth,不就是紐約所孕育出來的、一個特殊的存在嗎?



在"華爾街"出站,與紐約友人Chris一家三口在See port的義式餐廳用餐,
餐後,在夜色的陪伴下,慢慢走回他們不遠的住處。

從38層樓往外望,隱約看得到遠處的布魯克林大橋,
還有節比鱗次的高樓、一直延伸到碼頭邊,一點點的燈火與大橋連成一片。


「這裡一個月租金多少?」
「3800美元,當初要租時有殺了一點價錢。」

在曼哈頓市區大樓住宅,這樣租金似乎不算高,一個雙薪家庭一定負擔得起。

只是當想到保羅奧斯特在《失意錄》裡,提到自己年輕時,
「只要一年能弄到個大約三千美元,便足夠餬口度日」,
還是會覺得十分地不真實。



母親節這一天,這個城市,像是一個白日夢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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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乙一《夏天.煙火.我的屍體》

兩篇故事,在水準上有些落差。
〈夏天.煙火.我的屍體〉做為處女作,有著難以理解的完成度與不可思議的奇特念頭。故事以死去的少女五月做為第一人稱,書裡常常提到「我的屍體」,這個第一人稱看似是所謂的靈魂,但主角的敘事卻總有體會到做為屍體的親身感受,彷彿死去的五月仍是個有意識的屍體,相當突兀、卻也十分有趣。
這不是一個看得過癮的故事,卻別有趣緻,故事裡的三個小學生,有著看似不可思議的惡意,但其心思卻是十分單純,自然而然會覺得這樣的殘酷竟是如此地天真,也許作者為這個故事的設定的基本價值觀就不一樣了,能夠引導讀者「入戲」,實在不像是個還是青年的他可以寫出來的作品。
〈優子〉在氣氛上,算是掌握得還不錯,但故事的結構卻不是那麼地完整,如果說是做為一則短篇推理,那僅只是作者將情節告知而已,沒什麼線索,最多只能就角色的心理狀態來推測。如果說是恐怖、驚悚小說,看到故事的結尾,心裡是難免有毛毛的感覺,但在過程當中,還是少了他往後的作品中、那種讓人莫名地揪住情緒的那種感覺。

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湊佳苗《少女》

寫法與《告白》、《贖罪》有一定相似之處,而且同樣是青少年的題材,依然擺脫不少霸凌,《少女》這本書,是否代表湊佳苗只能寫這樣的題材?
還是持保留態度吧。
很重要的一點是,《少女》這本書有一定的娛樂效果,先撇開其他部分不談,至少可以讓讀者很想把這本書看完,這個部分跟《贖罪》有點像,作者說故事的功力的確是相當出色,但是否僅止於這類題材,就給她多一點時間來觀察吧。
整體來說,《少女》比《贖罪》出色一些,透過兩位少女的角度來切入整個事件,看起來比《贖罪》簡單,但更深刻一些,湊佳苗營造恐怖與驚悚氣氛的能力,在故事大半部分發揮的淋漓盡致,尾聲的逆轉與意外性有相當的說服力,也許小說的整體感覺與結構還是不如《告白》,仍是難得的佳作。
與《告白》不同的是結局帶來的光明面,因此這本書並不是"驚人"的小說,雖然要扯上什麼療癒系是有點牽強,但這本書兼具「黑乙一」與「白乙一」的特色,的確是不容易。
嚴格說起來,《少女》用了不少敘述性的詭計,算得上是標準的本格推理小說。《告白》雖然造成轟動,但評價其實頗為兩極,主要是「推理」味不足、「心理驚悚」味特別強烈,《少女》在這方面製造了一些平衡感。
不知道其他讀者是否會覺得兩位主角在「由黑轉白」的過程太過於牽強,我是認為勉強可以接受,但作者在"逆轉"的部分,其實可以拉得長一點,整個故事或許會帶來更多的" 飽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