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非關愛情之閱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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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舊書時找到近二十年前所購入、由桂冠出版的《如何閱讀一本書》的簡明版,心血來潮就開始翻了起來,但也不是真得想重讀一遍,讀完第一章就暫時告一段落。

從小到大,除了學生時代學業上的必要之外,印象中有幾種書是絕少主動去閱讀的,一是非小說的勵志書籍、一是任何型式的教科書(不是參考書喔)、一是實用心理叢書。

這本由美國哲學家阿德勒(Mortimer J. Adler,不是奧地利心理學家Alfredo Adler)主導編寫的《如何閱讀一本書》理論上就算是教科書的一種,要說是實用心理叢書其實也不為過。當初為什麼願意買來翻讀,老實說我也不太記得了,年代蠻久遠的了,以我對自己的了解,大有可能是在逛書店時突然看到就順手買了,畢竟這本書還蠻有名的,三不五時都還會被出版社拿來炒作,也常被學校老師當做是學生的指定課外讀物。

看了一下標價,定價一百元,真是便宜。


原本對這本書的印象已經非常淡薄,但稍微翻了一下,倒是有了一些回想,書裡頭的一些說法讓我覺得頗為熟悉。後來才發覺自己何以不太記得書本內容,那是因為裡頭很多閱讀概念老早就變成自己的一部分了,我猜有些想法可能還是在閱讀這本書之前就根深蒂固的,時間一久,就不記得某些想法來自於這本書、或者是經過這本書的「排列組合」才更容易就吸收進來的了。

話說回來,這還真是一本神奇的「教科書」,整本書應該是沒有任何一個專有名詞吧,就算是作者自己提到了一個可能讓人看不懂的名詞,也都會以冒號方式來註解,雖然也說到像是亞里斯多德、亞當斯密、笛卡兒和歐幾里德等先聖先賢,但都用在舉例之中,並不影響文字的理解,這應該是一本國中程度以上就能閱讀的書吧。


*突然發現自己好像在說廢話,讀過這本書的人應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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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親朋好友的眼中我是個單身時間相當長的人。這其實是個錯覺,因為我很少將自己的感情生活曝光出來,就算突然被問起來,通常也會用「就沒有人要啊!」來呼嚨過去。雖然整體來說,我的單身時間應該還是高於男人的平均值。

就因為有這樣的錯覺,偶而就會接收到一些特別的「關注」,例如,以前就有過認為我很愛打電動的朋友直接了當地跟我說:「你可以找個喜歡打電動的女生。」後來還真得有人想介紹一位喜歡線上遊戲的女生給我,殊不知我是不玩任何型態的線上遊戲的。

最近這幾年會進行這類「規勸」的大概就只剩下一些熟朋友了。「你可以找個跟你一樣愛看書的女生」、「我有個朋友很喜歡看電影,有空你們可以約約一起去看…」諸如此類的,熱心的朋友希望我透過閱讀、電影或音樂來尋找心靈伴侶。但說實在的,有共同興趣或喜好的異性,就一定要以交往為前提來進行交流嗎?或者說得誇張點,這些喜歡的事物要拿來當做交女友的「工具」?

嗯,光只是這麼想,就覺得很不舒服了…

但有些人會說的:「如果你喜歡的那些能有人一起分享,那該有多好。」這麼說當然是沒錯啦,但如果意指男女感情,卻又太刻意了。沒有人不希望自己與另一半能心靈相通、有許多共同喜歡的事物的,但事實上能達到這種理想狀態的案例並不多,而真正幸福的一對也不見得非得這樣子不可,如果太過強求,反而容易忽視一些能與自己分享的人。


好吧…以上這些談到自己落落長的部分其實都不是重點啦,所以就先告一段落,本來只不過是想說一下分享與閱讀的想法,卻一不小心岔開、又說太多廢話而已。



在《如何閱讀一本書》第一章〈閱讀的活動〉中有個以棒球場上的投、捕手來形容聽、說、讀、寫的段落。在一般人的認知中,說和寫通常比較主動、比較有自我意識,而聽和讀多半都是背動地接收訊息,但作者認為並非如此,以棒球場上的角色來形容,說和寫比較像是投手,負責把球投出去,而聽和讀的角色就是捕手,主要是得接球,如果這麼形容的話,那麼還會覺得聽和讀是被動的嗎?

只要稍微看得懂棒球就可以知道捕手絕非是個背動的角色,單以接球來說,就不是背動了,因為捕手「要去」接球,這就是個主動的動作。當然捕手也要負責或協助配球,另外也要指揮隊友的守備位置佈防,都是相當重要的主動的動作。

真正背動的,大概就只有球本身吧。換到「聽、說、讀、寫」的模式中,背動的就是書本、影像和音樂本身了,閱讀、聆聽和觀賞者,與寫書、拍戲和做音樂的人都是主動的,這兩種不同的角色透過創作成品來進行主動的交流,就是一種分享了

投捕搭配成功、默契好,跟作者掌握讀者口味、以及讀者能理解作者的創作,道理看起來也是差不多的吧。


回到自己的生活型態,大量地閱讀已經是無法改變的習慣。不過想先說的是我對於「閱讀」的定義是比較廣的,除了一般的讀書,還包括看電影、聽音樂這些吸收別人創作品的動作,如果去看藝術展、聽演唱會、觀賞舞台劇,也都算是閱讀的一種,有時候看電視、聽廣播也是,只要是會在心裡分析或消化的,對我來說,都屬於閱讀的動作
,除非只是單純地為了娛樂或取得資訊

在這個廣義的定義下,每天的閱讀在某種程度上都是與創作者的交流或對話,在大量閱讀或者心有所感之下,就會產生書寫的念頭,書寫也就成為生活的一部分。這書寫的動作,既是一種紀錄、也是抒發心情、也是分享,將書寫的內容發布在網路資源上,自己也與閱讀文章的讀者,有了交流與對話。


如果能夠藉由閱讀與創作者或聆聽者進行面對面的對話,那當然是再美好不過的事了,但這樣的機會其實不太多,平常與友人也少有深度對談的機會,畢竟時間多半被生活資訊的交流給分走了。但透過網路資源,這樣對話與交流的機會多了許多,不再那麼困難,只是每一次對話,不管留言或傳訊,都還是珍貴的。

這種閱讀之分享,對象可以是任何一個人,當然也有書寫的文章發布在特定族群的狀況,但至少還是希望有人願意與自己對話。如果說這樣的分享只侷限於愛情,不免可惜了些。



我的閱讀分享是非關愛情的,說得精細一點,是非只關愛情的。其實整篇的重點就只在這一句話,卻嘮嘮叼叼地說了這麼多,真是辛苦了看完整篇文章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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