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東野圭吾《以眨眼乾杯》

以做為事件關係人之一的接待小姐和刑警搭擋來解決事件的設定,還蠻有趣的,雖然不算特別新鮮,但別忘了,這部作品的出版時間在1988年,在當然來說,相信應該是個頗為特殊的題材,事實上,主角香子與刑警芝田間的互動,在氣氛上作者算是成功的,至少兩人為了不同目的而接近事件真相,以及彼此間若有似無的感情,閱讀時能夠輕易地掌握。

這個故事的問題在於「頭重腳輕」。以架構來看,背後牽涉了珠寶企業、接待小姐派遣公司和不動產建設公司,除了現在的兩起案件,還扯出過去一件殺人案,又橫跨了東京和大阪兩地,其中可能的事件關係人多達十數人,但看看這本書的「份量」就這知道這些角色並沒有充分地被利用到,故事的重點在於情節與解決事件。

如果東野回過頭來看看這個故事,大概也只能苦笑吧,現在的他應該是不會這樣寫小說的,要不就以人物刻劃為主,不然就是多一些地域元素,《以眨眼乾杯》感覺上好像只是要寫出案件的發生、過程和如何解決的。角色刻劃不是沒有,但集中在香子與芝田身上,但本書重要在於案件本身的,如果在兇手和另兩外疑犯身上再多花點功夫可能會好一些。

這本書原名是《香子の夢-コンパニオン殺人事件》(香子之夢─夥伴殺人事件),後來才改成《以眨眼乾杯》。為什麼改名我不清楚,或許是覺得以殺人事件來當書名太過平凡了吧,但我覺得改過的書名有點突兀,更糟的是可能會破梗。

故事一開始,接待小姐繪理喝了毒酒身亡,而書名叫做《以眨眼乾杯》,這不就是一顆大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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