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格斯.朱薩克《偷書賊》
特異的說故事方法很有新鮮感,但作者採用的是慢慢加溫的型式,所以開始閱讀時,精神一度有點難以集中,但新鮮感確實給了強大誘因,一口氣渡過這道關卡。
等到故事開展後,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
「偷書賊」莉賽爾最初去接觸文字,只是為了療癒內心的創傷,弟弟之死與生母的離去讓她無所適從,生活的出口是必要的。但文字的力量是如此強大,不只是餵養了靈魂,連價值觀也跟著變了。
當然,說故事的是死神(至少作者設定的型態是如此),以死神固有的形象,用如此輕盈、溫柔的方式來陳述一切,有種奇妙的違和感,但那種「似乎就是如此」的調調,反倒讓人有種「就算是這麼說也好」的感覺。
這或許因為是,死神與小女孩的形態全然不同,「身分」天差地遠,女孩身處的環境如此險惡、未來遙遙無期,死神卻不斷地以輕描淡寫的方式來歌頌她,即使祂在戰爭中不得不輕常用掃帚來清理大量逝去的人們的靈魂…
戰爭的慘酷、種族歧視、軍國意識作祟,這些人類歷史中的缺口,在小說中都是輔助說明生命意義的「道具」,但在書裡,讓人在意總是一些「小事」,像是偷書、圖畫書,養父的手風琴、小男孩的全力奔跑和假扮黑人…
小說很精彩,所以拍成電影就無法細說了,電影的味道對了,但總覺得少了什麼,所以還是讀書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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