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江戶川亂步《少年偵探團》

閱讀這本輕薄的小說,本來只是想緬懷與回味的,沒想到帶來的樂趣卻超過原先所想像。

一開始注意到的還是一些熟悉的橋段,像是少年偵探團的專用徽章、二十面相的熱氣球升天和地道逃脫術等等,記得小時候或學生時代或多或少看過類似的故事,有些的確是明智小五郎、怪人二十面相和少年偵探團的故事,但似乎大多不是亂步原著,有可能是修編過的兒童或少年讀物、甚至是漫畫。

另外有些印象是其他作品的延用(還是別說抄襲好了…),光是利用熱氣球逃脫的情節,從小到大也不知道看過多少次了。讀完亂步兩本青少年讀物,真得很能體會為什麼「名偵探柯南」會這麼走紅,裡頭好多梗、點子和情節都是日本人從小到大的回憶啊~雖然這些多半用在輔助主線劇情,但不可否認地對劇本的編寫與讀者、觀眾的接受度,都十分有幫助。

明智小五郎與怪人二十面相的第二次交手,主要分成小女孩誘拐與黃金塔兩個相連的案件,雖然是七十多年前的作品,一些手法與情節都已不再新鮮,但亂步的原著讀起來依然有一氣呵成的暢快感,偵探與怪盜的對決氣氛尤其濃烈。而他所設立的一些原則,像是壞人很厲害最後卻無法得逞、沒有殺人案件、二十面相贏不了小五郎可以總是有辦法逃走,也牢牢地捉住未來少年偵探故事發展的骨幹,不斷地變化。

2012年10月28日 星期日

書虫的小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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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收到「城邦讀書花園」寄來的電子郵件,通知了新書開放預購的消息,東野圭吾的《麒麟之翼》將在十一月初上市,城邦開放以七九折進行預購,再提供一組十五元的電子折價券密碼,在預購期間,原價三百八十元的書,經過折扣和折價卷處理後,大約是七五折的優惠,感覺挺不賴的。

登錄購書之後,發現好康不只如此,因為我本來就是城邦書虫的VIP會員,一登入帳號,《麒麟之翼》的頁面中顯示了VIP會員優惠是七五折,折扣之後,再輸入折價券密碼,結帳只剩二百七十元,變成原價的七折。

七折耶,連水準書局都沒這麼低。

然後新書會在十月三十一日統一寄出,估計送到指定超商門市,應該是十一月一日或二日,而這本書的出版日是十一月一日,但一般來說新書到店會晚一到兩天,這樣訂書,拿到書不會比較慢。

很划算欸~

但事實上,城邦網路訂書的利用機會倒是不多,連同這筆新訂單,今年才不過四筆,第一筆是在宮部美幸時代小說展中以七五折買了四本書,超過九百元還多讓我挑一本,第二筆是生日有一筆訂單六五折的優惠,買了三本書,還送了咖啡試飲包,後兩筆都是新書的會員七五折優惠再加上電子折價券。

不必自己特別跑一躺,還有那麼多優惠,只要注意購書訊息就好了…

至於那個書虫VIP資格,很難嗎?


如果沒記錯的話,一年購書滿九百元就有了,除了網路購書外,中山捷運站的城邦地下書城,以及三不五時在某些點進行回頭書特展,這些實體店面的購書一樣可以累積,一年九百元,一點都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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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說回來,網路購書很方便,逛書店的習慣還是戒不掉,而且根本也不想戒,因為不去書店可是會瘋掉的。

可在書店裡發現想看的書就會心癢癢,一定會很想買,網路購書再快也得等兩天,在書店裡結帳就馬上可以拎走,一整年下來,書店的購書量還是大於網路訂購,這種習慣還真是一種自虐的甜蜜負擔…

還好幾年下來,倒也自然而然地歸納出自己的購書原則,其實只是很簡單的道理,常買書的朋友多半都很清楚。


一般來說,書店裡都會針對一些重點新書做七九折優惠,但在網路書店中,七九折優惠的範圍一定比實體書店大得多,尤其是博客來,幾乎所有新書都會做這樣的折扣。

這樣一來,在書店看到想買的書,只要有七九折,拿去結帳吧!如果發現想買的新書沒有特惠,就可以放棄了,回家上網訂就好,要是你不確定,花點時間,用可以上網的手機搜尋「書名+博客來」,找到書頁上就看得到網路訂購的折扣是多少。

同樣的道理,在書店裡找到想買的「非新書」卻沒特別折扣,也可以先查詢博客來的折扣是多少,如果只是一般的九折,還是可以在書店結帳帶走,畢竟書早一步拿到的滿足感還是要的~


但以上的前提是在書店買書至少要有九折優惠,如果只能原價購書,請放棄吧!不管是回家上博客來登記個新帳號,或者找一家有折扣的書店都好,總之別浪費錢。

除了一些專業的參考書之外,幾乎所有的書最低限度都可以九折拿到書,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的書是極少數的例外,在博客來也只給九五折,反而是誠品用會員卡來買,還是有九折優惠。

所以像是北島的《古老的敵意》和王安憶的《劍橋的星空》都在誠品乖乖拿去結帳了…


這些大概都僅供參考啦…
省錢買書的方法很多,每個人多少都有自己的撇步或人脈。

像是之前曾在某出版社工作,員工價拿書一律六折,一位朋友先前認識某出版通路商的sales,部份出版社的書可用六到七折拿到。而現在雖然我有誠品會員卡、博客來鑽石會員和城邦書虫VIP會員資格,但每次到公館或師大路,只要時間允許就會繞到水準書局,除了一律七五折,結帳時老闆偶而會再少算一點。(雖然有時候要多聽老闆說幾句話…)


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忘了說…有空還是要去逛逛網路書店的「特價書」,別說七折、六折,說不定連五折都撈得到~

好吧,我承認自己很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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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裔加拿大作家楊.馬泰爾(Yann Martel)的暢銷名作《少年Pi的奇幻漂流》在書架上擱了好長一段時間,一直到李安執導的電影版即將上映,不久前才硬著頭皮拿出來翻看。沒想到竟出乎意料之外的好看,不但讀起來輕鬆有趣,而且充滿生命力量與想像空間,這才發現自己先前對這本書的「誤會」有多深啊~

這原本就是中學生就有能力閱讀的小說,大人讀起來多半也輕鬆愉快,但記得當初我大概翻了幾頁就先收起來,然後就一直擺著不動,現在想起來,還真是後悔去翻那前幾頁…的「導讀」,就是那個大作家、知名文學評論家楊照先生寫的那篇「導你不讀」。


楊先生導讀的標題是「海洋:人與神的曖昧交會處」,這…第一印象會覺得這是一本嚴肅的純文學小說。然後一開始提到人類歷史先是西方文明居劣勢,但逐漸後來居上,超越東方文明……接著講海洋,海洋本來是人類發展的障礙,但後來成為人類的交通運輸管道……再來是「大航海時代」,哥倫布發現新大陸、西班牙人登陸南美、英國人找到澳洲……這位大哥接著說明海上生活之不易,壞血症,天候惡劣,船上生活空間的狹隘……喔他還說到鄭和下西洋耶,blablabla講了一堆人類的海洋發展史……

五頁的導讀,楊先生總算在第四頁提到了書名,短短不到兩頁中稍微提了這本書的重點和特色,但說真的,整篇文章的重點只有最後兩段的六行,而我們親愛的讀者能夠忍受讀這篇導讀到最後嗎?

要我說的話,前面的名家推薦中,那個我從來不看他書的吳若權是這麼說的,「全書充滿冒險趣味與赤子之心,讓幸福成為喜悅的過程,而不只是豐收的結果!」這樣簡簡單單的介紹不就好了嗎?何必寫那麼落落長的「論文」來自我滿足?


導讀的目的,在於提升讀者的閱讀興趣,不是讓人翻兩頁就先謝謝再聯絡的…

想看這本書卻還沒看的朋友,千萬別先去看導讀啊…小說本身好看一千倍、一萬倍,如果真想捧楊大作家的場,就先看完整個故事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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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東川篤哉《請勿在此丟棄屍體》


無厘頭是東川篤哉最大的本事,有些很誇張的情節、對白,在他筆下總是感覺不致於太做作。他寫的故事不會讓人覺得有多厲害、有多不起,但總會願意花時間去讀讀看,看完也不會覺得無聊或浪費時間。一般來說,閱讀是吸收知識的最好方法之一,但讀東川的小說,這種感覺並不強烈,取而代之的是十足的娛樂味,能把讀書變成放鬆心情的途徑,他也算是有一套了。

《請勿在此丟棄屍體》是東川篤哉第一本在台灣上市的小說,也是他筆下三大系列之一的「烏賊川市系列」的作品之一,一直到現在,這個系列尚無第二本中譯本問世。如果以本格推理的訴求來看,這部長篇小說應該會比他最受歡迎的「推理要在晚餐後系列」好一些,不只是因為長篇與短篇結構上天生的區隔,主要是因為「晚餐後」花了不少篇幅在於那些有趣的對白與設定,解謎的成分少了許多。

這本長篇小說搞笑、無厘頭的部份也很多,但至少不像短篇集那樣一再「跳針」地在一本書裡重覆說明一些爆笑的情節,像是有坂香織和馬場鐵男這一隊「運屍男女」從頭到尾都在搞笑,但多半都是根據情節需要。至於那個偵探三人組,因為沒看過系列其他作品,也無從比較,但整個來說,故事的結構還是十分本格推理的。

讀完這本書,深深覺得,東川的小說最吸引人的雖然是對白和角色設定,但真正的絕招還是「情節」,像是鐵男和香織開著mini cooper,車頂上還載著裝有屍體的低音提琴盒,到處尋找棄屍地點,讓人想停下來不讀都難。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阿嘉莎.克莉絲蒂《未完成的肖像》

讀完這本不是那麼好消化的愛情(?)小說,對於阿嘉莎.克莉絲蒂的人生,似乎可以窺得其中一部份。

要閱讀這六本以「瑪麗.魏斯麥珂特」為筆名發表的小說,如果能先稍微了解一下她的人生,應該會比較輕鬆一點。不過,倒不見得非得先讀她的自傳不可,上維基百科檢視一下她的生平即可,只要有個概念,很容易就知道某些段落、情節為什麼要這麼寫。

在這部被稱為她半自傳的《未完成的肖像》中,重點在於她的第一段婚姻。主角希莉亞嫁給軍人、過了一段幸福的婚姻生活、生了女兒,接著是母親的過世,然後是丈夫無情的離棄,在雙重打擊下,主角希莉亞一度打算自我了斷。1926年底,她曾經失蹤了11天,後來的解釋就是因為母親過世與婚變所造成的健忘症所造成的,這個故事,算是以稍微跳脫自己的型式來書寫,是否真得客觀很難去判斷,但的確是自傳所無法表達的型態。

除了婚姻之外,還有對至親的悼念,希莉亞與母親之間的真情流露最讓人動容,謀殺天后的至情至性表露無遺。書中對奶奶也著墨不少,讓我們得以一窺瑪波小姐原型人物的模樣,雖然感覺不太一樣,但多少可以知道她對奶奶的眷念。在她筆下兩大偵探中,白羅到最後結束了偉大的一生,但瑪波小姐一直沒被她「寫死」,只是返鄉安享晚年。

這個故事中,很重要的一部份是她的寫作起點。在婚姻生活的空檔中,希莉亞嚐試著創作,在沒有任何準備工作之下,就天馬行空寫了一個跟招魂、靈媒有關的故事,後來在誤打誤撞之下獲得賞識,被認為有「天生會說故事」的能力,「你真正知道的事,你永遠寫不好的,因為妳有個很誠實的腦子。你可以在想像中不誠實,卻無法在實際中不誠實。你知道的事情,你沒法寫出假話,但是對於你不知道的事情,卻可以寫出最棒的假話。你得要寫捏造的東西(對你來說是捏造的),卻不能寫真實的東西。」

這樣說來,克莉絲蒂能夠有如此驚人的創作能量,就不難理解了。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史蒂芬.查波斯基《壁花男孩》


小說的前半段中,珊告訴查理:「我希望你第一個接吻的對象是愛你的人,好嗎?」於是珊吻了查理,這是故事中最溫暖的一個段落。但在這個段落之後,馬上秀出一首分成三大段、查理朗誦給派屈克的詩。小說裡從未提及這首詩出自那裡,或許是作者自己寫好、再套到這段情節中也說不定,但這首詩雖然給人深刻感受,卻不讓人覺得愉快,詩的最後是這麼說的:

「於是,他試著在牛皮紙袋背面/寫下另一首詩/詩名為「空無」/因為詩裡盡是荒蕪一片/他為自己打上A/然後劃開兩隻該死的手腕/他把詩黏在浴室門上/因為這一次/他認為自己大概到不了廚房」

查理自己是這麼說的:「聽說這是某個少年自殺前留下來的遺言。我誠心希望這不是真的,因如此一來,我不知道我會不會喜歡這個結局。」這樣說來,這首詩(P.88~93)或許就是個隱喻了,作者把故事的重點濃縮在一首詩中,把苦澀的成長過程中由好變壞的感受,一下子就寫出來了,尤其是還接在查理的初吻之後…

主角是高一生,這本小說看起來是他成長、轉大人的故事,但我想適用的年齡層是相當廣的,對「大人」來說,除了可以回顧與檢視之外,有些人生經驗、友情、親情和愛情的感受與原理都是通用的,在這個常常讓人忘卻初衷的年代裡,作者寫出這個成長故事,既體貼、卻有寫實和殘酷。

只要能用心去讀,這個故事就會像是一面照妖鏡般,將我們現在所有的醜惡面貌顯現出來。

故事以查理寫給第三者的書信體方式來進行,想也知道是作者把讀者當成是收信人了,用意相當明顯,我們很容易知道查理如何從「壁花」漸漸地將自己許許多多想做的事付諸行動。而他一直被壓抑在內心深處中、選擇性地被忽視和遺忘的記憶,如何地壓迫著他的心理狀態,這種失落或慘痛的記憶,我們或多或少也都有,只是程度大小而已。

電影版雖然由作者自己擔任導演和編劇,但在部份情節上有些許出入,電影的口味稍微重一些,但倒不會太矯情,影像呈現的節奏畢竟與文字有相當大的差別,某些調整是必要的。像是電影中強調查理的精神疾病,卻淡化哈草(毒品)的部分,在節奏上掌握得相當好,敘事方式剛好也是中學生可以吸收的,當做輔導級電影可以說是恰到好處。

在小說中,查理的進階英文老師比爾佔有相當大的份量,對他的影響不會比派屈克和珊少,但在電影中,比爾的戲份少了許多,有些可惜。

小說中描述比爾指定查理閱讀、交心得報告或口頭討論的過程,讓人印象深刻,甚至點到一些文學鉅作的閱讀方法(像是提到把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當做是一般人的經歷來閱讀,真是一針見血啊~)。在故事最後,查理與比爾的互動也相當感人。這次的閱讀經驗,十分愉快。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壁花男孩〉的書單與歌單



聽說這是一部最適合文青看的電影,可我覺得這麼說不太妥當欸。應該說,這是一部每個人都值得一看的自我認同的成長電影。
一開始倒是沒被片名欺騙、當做是一般的校園青春電影,畢竟在美國大賣且評價極高的原著小說,兩年前就有中譯本,沒看過,卻也聽說過,只是我一向不太輕易去看歐美暢銷小說,當初並沒有太大的動力去讀…

但這一回…電影看完,深夜到家,馬上到博客來下訂,已經迫不及待地想去讀一讀小說,至於電影,要進電影院看第二次、第三次我都甘願。

電影的最大招牌當然是英國女星艾瑪華森(Emma Watson),原本對她的期待不太高,但整體表現確實讓人刮目相看,大概是因為22歲的艾瑪離學生時代還不算太遠,而且幾年下來,戲精應該多久也磨出來了。

據說艾瑪很早就讀過原著、還有深刻的感受,拍片初期劇組經費不足,她不時主動飛往洛杉磯與劇組開會,並且很努力地說一口道地的美國腔,能夠掌握這次機會,多少擺脫電影《哈利波特》中妙麗的包袱,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但艾瑪所飾演的珊(Sam)在電影中詮釋的卻是輔助者的角色,當她一出現,過去所有經歷過最彷徨、最荒唐的日子已經過去,困擾她的是對於升大學的自我價值認定,以及感情方面的困擾,前者在男主角查理的協助下過關,但感情挫折還是靠自己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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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根勒曼(Logan Lerman)飾演的查理正如片名中所形容的「壁花」一樣,雖然功課很好、飽書詩書,但個性孤僻、膽小,總是無法打進人群中,直到遇見了派屈克與珊這對沒有血緣的兄妹之後,命運才開始改變,但查理的問題其實沒那麼單純,兒時的痛苦回憶一直埋在內心深處,國中時期又面臨摯友之死,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不時出現幻影,種種的內心掙扎都在電影中一點一滴地透露出來…


第一個讓查理敞開心胸的其實不是珊、也不是派屈克,而是英文老師比爾。比爾在課堂上發現查理分明好學、喜愛閱讀,卻十分自閉,不願表達自我,於是透過指定閱讀和繳交讀書報告的模式,與他進行交流,進階英文也就成了查理最愛的課程,比爾算是他在學校交到的第一個朋友。

查理在閱讀時並不喜歡一次讀一點點,通常會一口氣先讀一大半,每當他將一本書讀得津津有味,這本書往往就成當下他最喜愛的書。

小說後段提到查理最喜歡的十二本書,清單如下:


哈波李的《梅岡城故事》
費茲傑羅的《塵世樂園》
約翰諾爾斯的《另一種和平》
J.M.巴利的《小飛俠彼得潘》
費茲傑羅的《大亨小傳》
大衛沙林傑的《麥田捕手》
凱魯亞克的《在路上》
威廉布洛斯的《裸體午餐》
梭羅的《湖濱散記》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
卡繆的《異鄉人》
艾茵蘭德的《源泉》


到了最後,才要升高二的查理與兩位畢業的好友即將分離,於是他將十二本書拆成一半、各六本,《在路上》、《裸體午餐》、《異鄉人》、《塵世樂園》、《彼得潘》和《另一種和平》送給派屈克,《梅岡城故事》、《麥田捕手》、《大亨小傳》、《哈姆雷特》、《湖濱散記》和《源泉》就給了珊。

隱隱約約知道,查理為什麼要把那六本書送給擺脫昔日荒唐歲月、正走著自己路子的珊,另六本送給看似玩世不恭、卻在被男友甩了之後流露出缺乏面對現實生活勇氣的派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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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花男孩》是史帝芬切波斯基(Stephen Chbosky)的半自傳小說,他本來就是個編劇,電影的導演和編劇工作,自己就一肩扛下來了,深刻、淺顯易懂,一如他的原著小說。

故事背景設定在作者的青少年時代,沒有CD、沒有MP3,只有卡帶,不管是小說還是電影,這些由卡帶A、B面錄起來的搖滾樂都很重要,這代表作者的青春歲月,也是他慘綠少年時代中的一道一道軌跡。


查理最初從姐姐手中拿到一卷男友錄的卡帶,
聽了〈Asleep〉,開始喜歡上The Smiths。後來跟著兩位好友一起搭小貨卡通過要塞墜道時,穿著禮服的珊站在後面的露天座台上,在Fleetwood Mac女主唱Stevie Nicks低沈沙啞聲音所吟唱出來的〈Landslide〉中,隨風飛翔。

而他也慢慢開始選擇自己喜歡的音樂,並且分享給好友。

在一個類似「小天使與主人」的活動中,查理錄給派屈克一卷卡帶,A面挑了兩兄妹喜歡的歌,但他說:「我個人比較喜歡B面…比較有冬天的感覺;此面歌單如下:」


〈Asleep〉~ The Smiths
〈Scarborough Fair〉Simon & Garfunkel
〈A White Shade of Pale〉Procol Harum
〈Time of No Reply〉Nick Drake
〈Dear Prudence〉The Beatles
〈Gypsy〉Suzanne Vega
〈Nights in White Satin〉The Moody Blues
〈Daydream〉Smashing Pumpkins
〈Dusk〉Genesis
〈MLK〉U2
〈Blackbird 〉The Beatles
〈Landslide〉Fleetwood Mac

壓軸曲目是〈Asleep〉The Smiths (再聽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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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親情、文學與音樂,還有同性戀、大麻、精神疾病,甚至是性侵,一個一個環繞在我們身旁的問題,竟在一部青少年電影中全都點出來了。

這部電影可以說的東西還好多,根本說不完,那就先這樣吧…







*珊在墜道裡迎風展翔的音樂,在電影中是David Bowie的〈Heroes〉,既然歌單與書單都參考小說,在這裡也延用小說裡的〈Landslide〉…
 


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江戶川亂步《怪人二十面相》

鼎鼎大名的少年偵探元祖之作,一九三七年發表,放眼全亞洲,這應該是第一次出現這類型作品吧,怪人二十面相、小林少年與少年偵探團都在本作中初登場,對於未來整個日本推理小說文化的影響不可言喻,可以說是推理粉絲必讀之作。

亂步的少年偵探自有由獨創之處,但他也從未掩飾引用歐美作品的舉動,尤其到了後期,作品數量愈來愈多愈密集,引用的比例也愈來愈高。像是怪人二十面相,很明顯地來自於亞森羅蘋,但這個角色在後期出現的機會非常多,亂步也還是賦予他不少獨特的個性和風格。

在往後的半個多世紀中,日本推理文壇不知出現多少以這套「模組」為基礎的作品,現在最廣為人知的當然是卡通「名偵探柯南」中的少年偵探團與怪盜基德,所以每當聽到像是「明智小五郎VS怪人二十面相」比不上「柯南VS怪盜基德」的說法,總還是會覺得無法接受。

不過,明智小五郎與怪人二十面相的對決,到了後來一樣是變得花樣多、道具多,還有新科技的奧援,為了應付廣大市場的需求,還得提高青少年的閱讀興趣,這也是必要的(想想柯南為什麼比金田一受歡迎就知道了…)。倒是在這第一部作品中,所有的場面都還很單純,但是這種單純用腦筋來鬥智的場面,終究還是最過癮的。

這本《怪人二十面相》的確是青少年讀物,但成年人來讀起來倒也不會無聊。只是還是想先消毒一下,或許會有不少人覺得書中的手法過於平常,或是太常見,但想想「到底是誰先寫的?」恐怕就得對這本書好好致敬一下了,不管你讀得津津有味或是感覺口味較輕、一般般,「朝聖」一下總是需要的。


2012年10月14日 星期日

空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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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動雙手 繞著橢圓形的跑道慢慢跑
沒忘了配合跑動速度來調整呼吸頻率
盡量靠著內側 方便丈量跑動的距離



午夜的操場上 只留一盞燈
場中央的籃球場 光影稀疏
小伙子們照樣玩得不亦樂乎



跑動的時候 目光難免轉向聲音吵雜的地方
這邊在玩鬥牛 那邊的女生邊走邊聊著八卦
為了不讓自己分心 決定抬起頭瞄一眼天空
卻發現夾在雲朵空隙裡 閃亮亮的一抹星光



只是匆匆一瞥 感覺上好像只看到一顆星
等到繞到靠近司令台這一側 再抬頭仰望
星星一下子多了起來 
零零落落地散在透明深邃的夜空裡
而原本看見的雲朵彷彿一下子被往後推移
變成一小片一小片將黑夜稍微刷白的染料



即使是在城市中只占著小小一席之地的運動場裡
從不同的位置來觀望天空 也會有不一樣的風景
就算跑動得再慢 總還是比雲朵飄移得要快多了
天空在等著別人變換位置 再擺一個不同的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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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

楊.馬泰爾《少年Pi的奇幻漂流》

閱讀的樂趣比我原先所想像的多、也輕鬆得多,小說買了好一陣子,在書架上擺了許久,要不是電影即將上映,還不知會擱多久。現在想一想,當初還真得不該去讀楊照在一開頭寫的導讀,實在搞不懂他為什麼要先去扯一些人類海洋發展史,硬梆梆地讓人翻兩頁就產生「誤解」,導讀的目的在於協助讀者產生閱讀的興趣,對於這個中學生應該都可以消化的故事,楊先生的導讀效果應該是適得其反的。

小說最精彩的當然是第二章的海上漂流記,但前後兩章同樣有意思。故事一開始,作者花了一些時間來說明主角名字Pi之所以是「派」而不是「屁」,接著就是經營動物園的點點滴滴,說到Pi同時信仰印度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時,一定會覺得有趣,他只是很單純地喜歡這些神而已,但想到人類為了宗教爭執了幾千年,就覺得很可笑。

結尾的第三章完全是神來一筆,兩位日籍保險調查員不相信如此神奇的海上漂流記,於是Pi另外說了一個殘酷的海上生存故事,然後問他們喜歡哪一個故事,「有動物的還是沒有動物的?」兩位保險員不約而同地選了有動物的漂流日記…

保險員的感受是可以理解的,Pi的海上故事就像是個恍若似真的夢境,我們也許曾夢到自己在海上漂流、然後發生各種光怪陸離的事,但還是很難想像會有像是小說中那樣的情節,一人一虎在海上一起生存了二百二十七天,一度漂流到一個全由海草組成、有著數十數百萬隻孤獴、一到夜晚就發出強酸的食人小島…

雖然小說的中文譯名有「奇幻」兩個字,原文的《Life Of Pi》卻意指現實人生中的故事,透過文字的力量,我們應該比較容易去「相信」小說中各式各樣奇異的情節,但作者應該不是要讀者去「相信」,而是一點一滴地去感受生命的力量、無限的想像力,以及面臨生存的各種可能性。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Englishman In New York


很多人將Sting形容為流行樂壇的桂冠詩人,我是抱持著懷疑的態度啦,但如果單單以這首歌曲來看,他的確是當之無愧。

















剛剛接觸〈Englishman In New York〉的時候,很難跟他其他的作品聯想在一起。這並不是Sting寫給自己的歌,主角是遷居到紐約的英國同志作家Quientin Crisp,而Crisp也不斷地出現在MV中,就是畫面中那個年長的「她」。

以「英國人」和「紐約」來看,當然泛指著文化的衝擊與省思,Sting一開始是這麼說的:
I don't drink coffee I take tea my dear,
I like my toast done on the side.
And you can hear it in my accent when I talk.
I'm an Englishman in New York.

在最後,他給的結論是:
It takes a man to suffer ignorance and smile
Be yourself no matter what they say

如果以Quentin Crisp的角色來看,Englishman或許可以擴大做為同志的代名詞(不是暗指英國人是同志,只是種引喻),而New York就泛指整個世俗社會,面對種種異色眼光與不平等待遇,同樣只要「Be yourself no matter what they say」就好。

在這麼多層次的編曲之下,曲調意外地顯得輕鬆,也帶著淡淡的冷調與孤獨感,但歌詞卻傳達著更深一層的念頭,或許Sting的企圖心更大,Englishman就當做是所有與周遭環境格格不入的人,不管在這麼樣的情況下,都只要做自己就好。



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青山七惠《我的男朋友》

闔上書本,仔細思考作者為什麼會寫出一本跟一般人認知不同、甚至也不太符合市場口味的愛情小說。要找出答案不容易,我猜她大概是希望透過這個特殊的故事,讓一些愛情中總是失落或功虧一簣的人們能夠找到出口吧。

主角鮎太朗先後被莉莉、兒鳥和聰妹妹這幾位看似不太正常的女友拋棄,身邊唯一比較正常、暗戀他許久的同學天天又在最後關頭棄他而去,做為一個長得蠻帥、個性好像也還不錯的大學生,戀愛運未免也太差了些。

故事的尾聲中,他在大姐藤子家的海邊,氣力放盡似地反思:「在這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她們一個接一個離開自己,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身上有某種決定性的缺陷,但是,要怎麼靠自己的力量來改善這種缺陷?到底那裡有指南手冊?那裡有必需的零件?既然自己身為男人,引起這麼多麻煩事,不如在下一剎那變成女人。」

後悔莫及的天天後來是這麼想的:「自己錯了,應該要像百合子姐說的那樣,帶給他溫柔,或是把我的手給他。只要內心有溫柔,就要像用碗裝麵一樣,用手把內心的溫柔不斷送進他心裡。」

如果用這些「結論」來反推,或許可以揣測出作者的本意,青山七惠從來就不是一位甘願寫單純愛情小說的作家,所以這個故事比較像是她在製造出愛情上的一些缺陷,來讓人找到出路或解決之道。這本小說單純以文字結構來看,要讀完是很容易的,但如果不去思考、放著情節從眼中、腦海裡穿過,不免可惜了些,但是要讓故事深入內心,難免就會有些觸動,感受不見得好,一旦觸到了自己經歷過或見過的往事,總是會有些感傷的。

以這種方式來與讀者對話,並不是一件容易討好的事,認真讀書的人說不定得克服傷感,才能有一些領悟,所以這應該不會是一本會賣得太好的書,但在型式上又像是通俗的愛情小說(雖然完全不是),這樣應該也不會是一本會得獎的小說。但作者還是想這樣寫,企圖心讓人敬服,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文人的自傲與自尊吧。



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

老爸依然最大之〈即刻救援2〉



第一部的片長只有93分鐘,第二部也不過92分鐘,像這種時間至上的特工與跨國犯罪集團對決的場面,刻意拉長時間反而不是好事,太刻意的劇情鋪陳和內心戲反而是畫蛇添足,小個半小時的片長其實差不多了。

對一部爽片來說,第一部可以說是幾近完美,劇情一幕緊接著一幕在走,打鬥場面多且精彩,導演幾乎沒有浪費任何一秒,完全不拖戲,在電影院觀看,說不定還抽不出時間來喝飲料、吃爆米花,高度的娛樂性可以說是電影工業之極致。

才剛上檔的第二部,就定義上來說也是成功且頗具娛樂性的爽片,劇情同樣緊湊,在電影院觀看也會摒住呼吸,買票進來看似乎也是值得的。不一樣的地方出現在看完電影之後,第一部,了不起覺得這個老爸未免太神了點,或是會想說真正的特工也沒這麼厲害吧,不過,這畢竟是一部商業娛樂電影,你不可能要求他去拍一部寫實片,沒必要計較這麼多。

第二部也的確是看得很緊張,以至於在觀看時不太會去思考那些部分有問題,等到電影看完,再回過頭來想想,不合理的部分就一個一個跑出來了。最讓人嘆為觀止的是女兒的威能,一個沒有經過任何軍事訓練的小女生,手榴彈卻可以準確地丟到50公尺外的位置,更離譜的是她在伊斯坦堡綿延不斷的屋頂上竟可以施展飛簷走壁的絕技、健步如飛,沒有駕照的她在街頭飛車追逐當然也不合理,但在狗急跳牆和老爸指示下,說服力稍微高一點。

真要解釋的話,只能說,跑來當編劇的大導演盧貝松讓女兒開啟了究極無雙模式、或是給了她一個能力無上限的外掛,做為編劇的工作,盧大導在這兩部的表現可以說是判若兩人(咦…他不是常這樣嗎?)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女兒也的確是這部電影的一道外掛程式,那個穿比基尼爬牆的畫面可以說是個絕妙點子,飾演女兒的Maggie Grace在這部只有一位主角的電影中搶走不少丰采,她在前陣子的〈天外封鎖線〉(Lockout)中也是被綁架耶…編劇也是盧貝松…

最強老爸在第二部中開槍的比率增加了,格鬥場面少了許多,劇情前段所發揮的特工技能,神奇到讓人嘆為觀止、但說服力相對地降低許多。這部新作中,導演和編劇設計了不少花樣,從老爸一開始跟老婆一起被捉,接著靠著女兒的無限威能逃脫,父女倆一起飛車躲到美國大使館,最後是老爸單槍匹馬再度單挑整個犯罪集團,本來還覺得還好啦,一直到最後老大的迅速鳥掉,才真正覺得失望,「哇咧,就這樣?」

雖然這批人還是很認真在拍片、想了不少花樣、搞了不少大場面,噱頭很多、連恩尼遜還是浪漫、帥氣又無敵,但看完總覺得沒有第一部那麼「爽」。

這系列電影似乎是不會再拍第三部了,做為商業娛樂爽片,我想唯一隱藏在背後、值得讓人思考的,就只有主角在無敵形象之下所透露出來的父權至上觀念。

第一部就不多說了,在第二部一開始,女兒為了跟男友約會,無視與父親約好的駕駛課程,老爸於是藉著先前偷偷在女兒手機上裝好的GPS系統找到男友家,把女兒挖出來上駕駛課…這是瞎毀?是老爸教訓女兒說不能爽約?是要強調正事辦完才能玩樂?還是這個老爸管太多了?

兩部電影下來可以發現處處都是「聽老爸就對了」的訊息,老爸可以管女兒的一切,出發點全都是「愛護」和「為妳好」,好像一付「外頭全是壞人,所以妳不可以亂跑,也不要隨便交朋友」的樣子,而這樣的老爸卻又是個無敵英雄…

所以還是別去想這些有的沒有的好了,看爽片最讚,第一部是爽片之最,第二部也可以接受啦。






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非關愛情之閱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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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舊書時找到近二十年前所購入、由桂冠出版的《如何閱讀一本書》的簡明版,心血來潮就開始翻了起來,但也不是真得想重讀一遍,讀完第一章就暫時告一段落。

從小到大,除了學生時代學業上的必要之外,印象中有幾種書是絕少主動去閱讀的,一是非小說的勵志書籍、一是任何型式的教科書(不是參考書喔)、一是實用心理叢書。

這本由美國哲學家阿德勒(Mortimer J. Adler,不是奧地利心理學家Alfredo Adler)主導編寫的《如何閱讀一本書》理論上就算是教科書的一種,要說是實用心理叢書其實也不為過。當初為什麼願意買來翻讀,老實說我也不太記得了,年代蠻久遠的了,以我對自己的了解,大有可能是在逛書店時突然看到就順手買了,畢竟這本書還蠻有名的,三不五時都還會被出版社拿來炒作,也常被學校老師當做是學生的指定課外讀物。

看了一下標價,定價一百元,真是便宜。


原本對這本書的印象已經非常淡薄,但稍微翻了一下,倒是有了一些回想,書裡頭的一些說法讓我覺得頗為熟悉。後來才發覺自己何以不太記得書本內容,那是因為裡頭很多閱讀概念老早就變成自己的一部分了,我猜有些想法可能還是在閱讀這本書之前就根深蒂固的,時間一久,就不記得某些想法來自於這本書、或者是經過這本書的「排列組合」才更容易就吸收進來的了。

話說回來,這還真是一本神奇的「教科書」,整本書應該是沒有任何一個專有名詞吧,就算是作者自己提到了一個可能讓人看不懂的名詞,也都會以冒號方式來註解,雖然也說到像是亞里斯多德、亞當斯密、笛卡兒和歐幾里德等先聖先賢,但都用在舉例之中,並不影響文字的理解,這應該是一本國中程度以上就能閱讀的書吧。


*突然發現自己好像在說廢話,讀過這本書的人應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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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親朋好友的眼中我是個單身時間相當長的人。這其實是個錯覺,因為我很少將自己的感情生活曝光出來,就算突然被問起來,通常也會用「就沒有人要啊!」來呼嚨過去。雖然整體來說,我的單身時間應該還是高於男人的平均值。

就因為有這樣的錯覺,偶而就會接收到一些特別的「關注」,例如,以前就有過認為我很愛打電動的朋友直接了當地跟我說:「你可以找個喜歡打電動的女生。」後來還真得有人想介紹一位喜歡線上遊戲的女生給我,殊不知我是不玩任何型態的線上遊戲的。

最近這幾年會進行這類「規勸」的大概就只剩下一些熟朋友了。「你可以找個跟你一樣愛看書的女生」、「我有個朋友很喜歡看電影,有空你們可以約約一起去看…」諸如此類的,熱心的朋友希望我透過閱讀、電影或音樂來尋找心靈伴侶。但說實在的,有共同興趣或喜好的異性,就一定要以交往為前提來進行交流嗎?或者說得誇張點,這些喜歡的事物要拿來當做交女友的「工具」?

嗯,光只是這麼想,就覺得很不舒服了…

但有些人會說的:「如果你喜歡的那些能有人一起分享,那該有多好。」這麼說當然是沒錯啦,但如果意指男女感情,卻又太刻意了。沒有人不希望自己與另一半能心靈相通、有許多共同喜歡的事物的,但事實上能達到這種理想狀態的案例並不多,而真正幸福的一對也不見得非得這樣子不可,如果太過強求,反而容易忽視一些能與自己分享的人。


好吧…以上這些談到自己落落長的部分其實都不是重點啦,所以就先告一段落,本來只不過是想說一下分享與閱讀的想法,卻一不小心岔開、又說太多廢話而已。



在《如何閱讀一本書》第一章〈閱讀的活動〉中有個以棒球場上的投、捕手來形容聽、說、讀、寫的段落。在一般人的認知中,說和寫通常比較主動、比較有自我意識,而聽和讀多半都是背動地接收訊息,但作者認為並非如此,以棒球場上的角色來形容,說和寫比較像是投手,負責把球投出去,而聽和讀的角色就是捕手,主要是得接球,如果這麼形容的話,那麼還會覺得聽和讀是被動的嗎?

只要稍微看得懂棒球就可以知道捕手絕非是個背動的角色,單以接球來說,就不是背動了,因為捕手「要去」接球,這就是個主動的動作。當然捕手也要負責或協助配球,另外也要指揮隊友的守備位置佈防,都是相當重要的主動的動作。

真正背動的,大概就只有球本身吧。換到「聽、說、讀、寫」的模式中,背動的就是書本、影像和音樂本身了,閱讀、聆聽和觀賞者,與寫書、拍戲和做音樂的人都是主動的,這兩種不同的角色透過創作成品來進行主動的交流,就是一種分享了

投捕搭配成功、默契好,跟作者掌握讀者口味、以及讀者能理解作者的創作,道理看起來也是差不多的吧。


回到自己的生活型態,大量地閱讀已經是無法改變的習慣。不過想先說的是我對於「閱讀」的定義是比較廣的,除了一般的讀書,還包括看電影、聽音樂這些吸收別人創作品的動作,如果去看藝術展、聽演唱會、觀賞舞台劇,也都算是閱讀的一種,有時候看電視、聽廣播也是,只要是會在心裡分析或消化的,對我來說,都屬於閱讀的動作
,除非只是單純地為了娛樂或取得資訊

在這個廣義的定義下,每天的閱讀在某種程度上都是與創作者的交流或對話,在大量閱讀或者心有所感之下,就會產生書寫的念頭,書寫也就成為生活的一部分。這書寫的動作,既是一種紀錄、也是抒發心情、也是分享,將書寫的內容發布在網路資源上,自己也與閱讀文章的讀者,有了交流與對話。


如果能夠藉由閱讀與創作者或聆聽者進行面對面的對話,那當然是再美好不過的事了,但這樣的機會其實不太多,平常與友人也少有深度對談的機會,畢竟時間多半被生活資訊的交流給分走了。但透過網路資源,這樣對話與交流的機會多了許多,不再那麼困難,只是每一次對話,不管留言或傳訊,都還是珍貴的。

這種閱讀之分享,對象可以是任何一個人,當然也有書寫的文章發布在特定族群的狀況,但至少還是希望有人願意與自己對話。如果說這樣的分享只侷限於愛情,不免可惜了些。



我的閱讀分享是非關愛情的,說得精細一點,是非只關愛情的。其實整篇的重點就只在這一句話,卻嘮嘮叼叼地說了這麼多,真是辛苦了看完整篇文章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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