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8日 星期二

東野圭吾《名偵探的守則》


醜話先說在前頭。

剛開始讀這本書,還覺得蠻有趣的,但讀到最後,似乎過頭了些,作者為了完成這本「別有用心」的小說,無所不用其極地搜羅了推理小說中各種成名的類型公式,好好地酸了一下。但我好奇的是,這麼寫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說是真的要諷刺「推理小說」潮流化之後所產生的各種現象,我要覺得挺難理解的,要作家們不這麼寫推理小說嗎?那還真得會變得挺無聊的,即使是社會派小說,也還是免不了密室、不在場證明之類的…這樣說來,有什麼好反諷的?

但如果作者的寫作目的是閱讀樂趣,就可以理解了,以推理小說來說,《名偵探的守則》算是成功另闢途徑的作品,每一個短篇中偵探與警察跳出現在場景,來解釋推理類型的種種(日劇以「另開房間」來聊就挺有意思的),算是個有趣的點子。事實上,這個跳出來對話的部分,反而是整本小說的重點。

至於好不好笑,就見人見智了,我倒覺得偵探天下一大五郎和警察大河原邦三每次說「這次那個」、「原來是那個」,有點無聊,有趣的反而是其他敘述段落,像是諷刺二小時單元劇的短篇裡,每一個梗都頗為特別,真兇最後跳到海裡還被潛水艇撞死,真是夠了…呵呵。

作者同類型的小說中,《超.殺人事件》給人的感覺更強烈,雖然針對的東西不太一樣,這本書目標是「推理小說」,而《超.殺人事件》說的是推理文學業界。不過,整體來說還是挺有趣的,做為嘗試與創新也算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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