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道尾秀介《烏鴉的拇指》
這本書可以說道尾流騙術的集大成之作,在閱讀故事的同時,很可能會讓人忘了這原本是什麼類型的小說。
讀完整本書,會發現這還是一部本格推理小說,同時也可以歸類為社會派小說,但回過頭來看,書中所透露的線索多到不可思議,在閱讀的時候,卻往往會忽略掉其中一大半,當做是一個由騙子、扒手、業餘魔術師和閒人所組成的騙子小集團,來挑戰詐騙集團的冒險故事。
事實上,連書名都透露了不少玄機,烏鴉指的是小集團中的五個人,這應該不難理解(連簡介都提到了),而拇指是五隻手指中,唯一可以正面看到其他手指的,當然也就暗示著五個人當中的一個人扮演著操控著個局面的角色,這點作者在故事的最後也提到了。如果能早點知道書名的暗示,按照故事的敘事邏輯,可能會認定扮演拇指角色的是做為主角的武澤,但是了解道尾的人會知道他一定別有安排,仔細推敲之後,或許就可以找到答案。
雖然現在說這些都已經是馬後炮,但這也代表了年紀輕輕的道尾秀介說故事的功力十分老道,一點都不會輸給那些資深作家,故事結構上不致於譁眾取寵,同時也提供了足夠的訊息,純粹靠著文字氣氛來影響讀者的心思,正大光明地誤導看書的人。
這本書能入圍直木賞也是可以理解的,詐騙集團的題材切合社會潮流,回頭是岸、好人有好報、壞人不會有好下場,這些道德原則都能夠拿捏得很好,卻連一點點說教的感覺都沒有。
最體貼的是那些濃濃的人情味,故事的尾聲,在五個人各自做鳥獸散之後,當真廣接起武澤電話時,「咦,是竹兄,好久不見!」一旁的彌廣、貫太郎「哦」、「哇」地回應著,這樣子的小小感動,讓人覺得很貼心。武澤送走阿鐵的那一幕,讓人覺得很感傷,但故事的結局,似乎就該是如此…
午夜之前…
--
大約是一周前的消息,伊森霍克在接受法國的AlloCine訪問時,透露他與茱莉
蝶兒、導演Richard Linklater已經討論了劇本超過半年,〈Before Sunrise〉
系列第三部電影預定在明年開拍、在2013年上映,這個經典、不落俗套愛情
故事,在經歷了兩個九年之後,將延續下去…
嗯…
這…這還要拍什麼啊?
1995年的〈Before Sunrise〉(愛在黎明破曉時),伊森霍克與茱莉蝶兒徹夜不眠
地同遊維也納,共渡浪漫一夜,黎明破曉各分東西。2004年的〈Before Sunset〉
(愛在日落巴黎時),兩人在分開九年後,於巴黎重逢,在日落前,喋喋不休地互
吐苦水…不…是互訴衷情,結尾在女主角自彈自唱〈A Waltz For A Night〉之後
,畫下句點,留給觀眾無限的想像空間。
等待了九年,發現導演還是沒給一個答案,相信不少觀眾對〈Before Sunset〉
的結局感到不滿,我倒覺得這是最完美的happy ending,就像伊森霍克在劇中
一開始的新書記者會所說:「話如果說得太白就沒意思了。」
兩個故事都有個開放式結局,但不同的是,日出前看到的是一種氣氛,會發現
愛情原來也可以是這樣,那麼平淡、那麼不灑狗血,卻如此地深刻,而日落前
看到的卻是內涵,在男女主角不斷地對話中可以知道愛情在九年中不但沒有消
失,反而存在於內心更深層的一面。
做為續作,〈Before Sunset〉好得超乎想像,這部電影做到的不只是延續,
還有發酵,兩人在咖啡廳、巴黎街頭和塞納河上的幾段對話,有好多都值得細
細咀嚼。記得幾年前國內有一些書商特別進了這兩部電影的原文劇本合集,曾
經也引起了影迷一波小小的蒐藏熱潮。(其實網路上找得到原文劇本…)
〞One single night with you little Jesse
Is worth a thousand with anybody〞
故事的尾聲,茱莉蝶兒深呼吸一口氣唱出Jesse(男主角的名字),演唱結束,
伊森霍克問她是否在每一次表演時,都會將這個名字換成聽歌人的名字,她的
回答也很妙:「這當然!難道你以為我特別為你寫一首歌啊…」但是對照她先
前扭扭捏捏一直不肯唱的模樣,我們都知道真正的答案是什麼。
這樣多可愛啊…
為什麼不到這裡就結束了呢…
很難想像什麼樣的情節可以不破壞這種感覺。
第三部的名稱要叫什麼?
Before Midnight?
☆〈A Waltz For A Night〉~Julie Delpy from the movie"Before Sunset"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VIHo-0JKA8
--
茱莉蝶兒這陣子消息不少,除了〈Before Sunrise〉第三部有了著落,她所執導
的〈巴黎二日情」續作〈紐約二日情〉也已經拍完了。但最讓人眼睛為之一亮
的卻是她似乎要準備開拍已故英國龐克樂團The Clash主唱Joe Strummer的個人
傳記電影,片名〈The Right Profile〉就是1979年所發行專輯《London Calling》
中的第七首單曲。
酷耶…
不過片名為什麼不是《The Future is Unwritten》?
這不僅僅是Joe Strummer最重要的傳世名言,也是他的紀錄片的片名之一。
如果以The Right Profile來顧名思義,她的企圖心可不小。
Joe Strummer的一生是多麼難以被定義,關於他的紀錄片就我所知就有三部,
從狂妄自大、迷失到重生,人生曲線的高低起伏之大,在樂壇恐怕找不到第二
個。
這個故事的格局、所承受的包袱,絕對不是她所導過的兩部片能夠相比的,更
何況她要拍的是the right profile,Joe Strummer的the right profile說不
定連已經作古的本人都搞不清楚。
只能說,請加油吧…
☆〈London Calling〉~The Clash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bD5v2xijqw
☆〈The Right Profile〉~The Clash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Y5JfQY6BHw
--
周末夜,午夜前,看完金馬獎頒獎禮才匆匆離開辦公室。
整個晚上,一邊看著電視直播的亞洲職棒大賽,一邊用電腦收看金馬獎,
情緒消耗得太多,腦袋也一直在打轉,返家途中卻還是有些想法在發酵。
幾部入圍項目較多的片子裡,只看過台灣的三部片與〈讓子彈飛〉。
看完頒獎典禮,這幾天想找時間看看陳可辛的〈武俠〉,
〈到阜陽六百里〉要等到年底才上映,〈桃姐〉要等到明年三月,
唯一沒消息的是〈鋼的琴〉,錯過了金馬影展,就不知等不等得到院線片了。
如果有機會,也想看看〈竊聽風雲〉和〈證人〉這些純血的香港電影。
雖然看完的片子不算多,卻還是有些話想說。
◎入圍最佳劇情片的作品只看過兩部,我不覺得〈賽德克.巴萊〉應該要得這個獎
,至少〈讓子彈飛〉是更適合的。
賽德克的品質與格局絕不是魏德聖另一部電影〈海角七號〉所能夠比的,這會是
一部成就很高的電影,甚至在未來會有一定的歷史地位。但是做為最佳劇情片,
卻有相當多的瑕疵,至少在前、後段的品質、格調是極度不平衡的。
上集的〈太陽旗〉,導演透過配樂來傳達電影語言,我還記得當初看完電影呆坐
在座位上的感覺,這不是一部血淋淋的史詩鉅作嗎?怎麼反而會有種美到極致的
心情…但是一到了下集的〈彩虹橋〉,配樂到那裡去了?然後我看到不斷出現的
商業電影橋段,到最後,連小孩子都可以變成藍波、阿諾。
並不是說下集沒有好的部份,花岡一郎的自裁、莫那魯道與父親靈魂的對話依然
感人,但整個感覺卻沒有上集那麼平均,而且是完全走調。
〈讓子彈飛〉就完整得多了。
「讓子彈飛一會吧!」這句話,姜文飾演的張麻子在開頭與尾聲各說了一次,語
言的穿透力十足,打通了整部電影的奇經八脈。不過我不想再多說〈讓子彈飛〉
了,這樣下去會變得沒完沒了。這是一部極為好看的電影,娛樂味十足、演員表
現出色,而且對話、劇情充滿了各種的人性衝突、人生哲理,信手捻來都是梗。
◎〈讓子彈飛〉的葛優是最佳男主角的熱門人選,呼聲極高,但我怎麼覺得彭于晏
在〈翻滾吧!阿信〉裡的表現更出色呢…
葛優當然很神,表現依然讓人大呼過癮,可是「縣長+師爺」對他來說難度並不
高,而且這個角色也不是整部戲的靈魂,雖然他的表現優於同劇的姜文、周潤發
,但卻是因為角色特性所造成。
如果單純地以〈非誠勿擾〉與〈讓子彈飛〉來看,十年後我能記住的很可能是〈
非誠勿擾〉裡的葛優,而不是〈讓子彈飛〉裡的葛優。兩個不同的葛優,一個是
電影的靈魂,另一個只是電影中表現出神入化的演員。
彭于晏的阿信,就是電影的靈魂。
記得在頒獎典禮時,湯唯這麼對他說:「我看過預告片,你那個推頭髮的那一幕
,我覺得很震撼、非常地震撼。」湯唯真得好眼光,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這
一幕,尤其那個眼神,讓人很難忘得掉。
比起葛優,彭于晏的演技生澀得多,但是最佳男主角,要的應該不是只有演技,
〈翻滾吧!阿信〉並不是一部十分出色的電影,卻因為彭于晏的表現而變得好
看、感人。
◎最佳新演員,我認同頒給柯震東。
因為這個獎叫做「最佳新演員獎」,而不是「最佳新演員演技獎」。
花岡一郎入圍最佳男配角,我會投他一票,事實上他也得獎了。
莫那魯道如果入圍最佳男主角,我會考慮投他一票。
但是這個獎叫做「最佳新演員獎」。
考慮到未來十年對台灣電影、社會的影響力,這答案就不難了嘛。
大約是一周前的消息,伊森霍克在接受法國的AlloCine訪問時,透露他與茱莉
蝶兒、導演Richard Linklater已經討論了劇本超過半年,〈Before Sunrise〉
系列第三部電影預定在明年開拍、在2013年上映,這個經典、不落俗套愛情
故事,在經歷了兩個九年之後,將延續下去…
嗯…
這…這還要拍什麼啊?
1995年的〈Before Sunrise〉(愛在黎明破曉時),伊森霍克與茱莉蝶兒徹夜不眠
地同遊維也納,共渡浪漫一夜,黎明破曉各分東西。2004年的〈Before Sunset〉
(愛在日落巴黎時),兩人在分開九年後,於巴黎重逢,在日落前,喋喋不休地互
吐苦水…不…是互訴衷情,結尾在女主角自彈自唱〈A Waltz For A Night〉之後
,畫下句點,留給觀眾無限的想像空間。
等待了九年,發現導演還是沒給一個答案,相信不少觀眾對〈Before Sunset〉
的結局感到不滿,我倒覺得這是最完美的happy ending,就像伊森霍克在劇中
一開始的新書記者會所說:「話如果說得太白就沒意思了。」
兩個故事都有個開放式結局,但不同的是,日出前看到的是一種氣氛,會發現
愛情原來也可以是這樣,那麼平淡、那麼不灑狗血,卻如此地深刻,而日落前
看到的卻是內涵,在男女主角不斷地對話中可以知道愛情在九年中不但沒有消
失,反而存在於內心更深層的一面。
做為續作,〈Before Sunset〉好得超乎想像,這部電影做到的不只是延續,
還有發酵,兩人在咖啡廳、巴黎街頭和塞納河上的幾段對話,有好多都值得細
細咀嚼。記得幾年前國內有一些書商特別進了這兩部電影的原文劇本合集,曾
經也引起了影迷一波小小的蒐藏熱潮。(其實網路上找得到原文劇本…)
〞One single night with you little Jesse
Is worth a thousand with anybody〞
故事的尾聲,茱莉蝶兒深呼吸一口氣唱出Jesse(男主角的名字),演唱結束,
伊森霍克問她是否在每一次表演時,都會將這個名字換成聽歌人的名字,她的
回答也很妙:「這當然!難道你以為我特別為你寫一首歌啊…」但是對照她先
前扭扭捏捏一直不肯唱的模樣,我們都知道真正的答案是什麼。
這樣多可愛啊…
為什麼不到這裡就結束了呢…
很難想像什麼樣的情節可以不破壞這種感覺。
第三部的名稱要叫什麼?
Before Midnight?
☆〈A Waltz For A Night〉~Julie Delpy from the movie"Before Sunset"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VIHo-0JK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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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莉蝶兒這陣子消息不少,除了〈Before Sunrise〉第三部有了著落,她所執導
的〈巴黎二日情」續作〈紐約二日情〉也已經拍完了。但最讓人眼睛為之一亮
的卻是她似乎要準備開拍已故英國龐克樂團The Clash主唱Joe Strummer的個人
傳記電影,片名〈The Right Profile〉就是1979年所發行專輯《London Calling》
中的第七首單曲。
酷耶…
不過片名為什麼不是《The Future is Unwritten》?
這不僅僅是Joe Strummer最重要的傳世名言,也是他的紀錄片的片名之一。
如果以The Right Profile來顧名思義,她的企圖心可不小。
Joe Strummer的一生是多麼難以被定義,關於他的紀錄片就我所知就有三部,
從狂妄自大、迷失到重生,人生曲線的高低起伏之大,在樂壇恐怕找不到第二
個。
這個故事的格局、所承受的包袱,絕對不是她所導過的兩部片能夠相比的,更
何況她要拍的是the right profile,Joe Strummer的the right profile說不
定連已經作古的本人都搞不清楚。
只能說,請加油吧…
☆〈London Calling〉~The Clash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bD5v2xijqw
☆〈The Right Profile〉~The Clash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Y5JfQY6BHw
--
周末夜,午夜前,看完金馬獎頒獎禮才匆匆離開辦公室。
整個晚上,一邊看著電視直播的亞洲職棒大賽,一邊用電腦收看金馬獎,
情緒消耗得太多,腦袋也一直在打轉,返家途中卻還是有些想法在發酵。
幾部入圍項目較多的片子裡,只看過台灣的三部片與〈讓子彈飛〉。
看完頒獎典禮,這幾天想找時間看看陳可辛的〈武俠〉,
〈到阜陽六百里〉要等到年底才上映,〈桃姐〉要等到明年三月,
唯一沒消息的是〈鋼的琴〉,錯過了金馬影展,就不知等不等得到院線片了。
如果有機會,也想看看〈竊聽風雲〉和〈證人〉這些純血的香港電影。
雖然看完的片子不算多,卻還是有些話想說。
◎入圍最佳劇情片的作品只看過兩部,我不覺得〈賽德克.巴萊〉應該要得這個獎
,至少〈讓子彈飛〉是更適合的。
賽德克的品質與格局絕不是魏德聖另一部電影〈海角七號〉所能夠比的,這會是
一部成就很高的電影,甚至在未來會有一定的歷史地位。但是做為最佳劇情片,
卻有相當多的瑕疵,至少在前、後段的品質、格調是極度不平衡的。
上集的〈太陽旗〉,導演透過配樂來傳達電影語言,我還記得當初看完電影呆坐
在座位上的感覺,這不是一部血淋淋的史詩鉅作嗎?怎麼反而會有種美到極致的
心情…但是一到了下集的〈彩虹橋〉,配樂到那裡去了?然後我看到不斷出現的
商業電影橋段,到最後,連小孩子都可以變成藍波、阿諾。
並不是說下集沒有好的部份,花岡一郎的自裁、莫那魯道與父親靈魂的對話依然
感人,但整個感覺卻沒有上集那麼平均,而且是完全走調。
〈讓子彈飛〉就完整得多了。
「讓子彈飛一會吧!」這句話,姜文飾演的張麻子在開頭與尾聲各說了一次,語
言的穿透力十足,打通了整部電影的奇經八脈。不過我不想再多說〈讓子彈飛〉
了,這樣下去會變得沒完沒了。這是一部極為好看的電影,娛樂味十足、演員表
現出色,而且對話、劇情充滿了各種的人性衝突、人生哲理,信手捻來都是梗。
◎〈讓子彈飛〉的葛優是最佳男主角的熱門人選,呼聲極高,但我怎麼覺得彭于晏
在〈翻滾吧!阿信〉裡的表現更出色呢…
葛優當然很神,表現依然讓人大呼過癮,可是「縣長+師爺」對他來說難度並不
高,而且這個角色也不是整部戲的靈魂,雖然他的表現優於同劇的姜文、周潤發
,但卻是因為角色特性所造成。
如果單純地以〈非誠勿擾〉與〈讓子彈飛〉來看,十年後我能記住的很可能是〈
非誠勿擾〉裡的葛優,而不是〈讓子彈飛〉裡的葛優。兩個不同的葛優,一個是
電影的靈魂,另一個只是電影中表現出神入化的演員。
彭于晏的阿信,就是電影的靈魂。
記得在頒獎典禮時,湯唯這麼對他說:「我看過預告片,你那個推頭髮的那一幕
,我覺得很震撼、非常地震撼。」湯唯真得好眼光,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這
一幕,尤其那個眼神,讓人很難忘得掉。
比起葛優,彭于晏的演技生澀得多,但是最佳男主角,要的應該不是只有演技,
〈翻滾吧!阿信〉並不是一部十分出色的電影,卻因為彭于晏的表現而變得好
看、感人。
◎最佳新演員,我認同頒給柯震東。
因為這個獎叫做「最佳新演員獎」,而不是「最佳新演員演技獎」。
花岡一郎入圍最佳男配角,我會投他一票,事實上他也得獎了。
莫那魯道如果入圍最佳男主角,我會考慮投他一票。
但是這個獎叫做「最佳新演員獎」。
考慮到未來十年對台灣電影、社會的影響力,這答案就不難了嘛。
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33
--
這是妳寫給自己的歌。
一首蘋果之歌。
〞您很想知道我的名字吧
但我現在完全想不起來所以好悲傷
請為賣命工作的我命名吧
用您喜歡的名字呼喚我吧
綻放在五月的花朵 做為適合我的名字
當木通樹果實綻開時正是秋色來臨的暗號吧
季節悄悄地溜走會讓你感到寂寞嗎
把淚水拭去抬起臉吧
你看不久後我也要結起果實了
冬天一到我將填入果蜜 送到您身邊
我所嚮往的是變成人類
能哭能笑對我而言是多麼美好的事
現在我知道我叫什麼名字了
就如同您所說的叫做「蘋果」
結出美味的果實 每年 都送到您身邊
敬請享用 這罪惡的果實〞
這真得是妳嗎?
原來這就是始終在囂張、作亂的妳…
那就請一直為害人間直到成為百歲人瑞吧。
--
為妳寫過的文字不是太多,
記得五年前曾經這麼寫著…
一股無名的戰慄上身我不知道她嘴裡發出來的聲音
是演歌式的唱腔 是慣有的嬌虐
還是刻意的全都攪和在一塊
這個女人我常常搞不清楚她是原始人還是現代人
這個段落讓人有更強烈的感受
穿著和服彈著電吉他 嘴裡哼著不知是傳統的還是流行的東西
我連她是魔鬼還是天使都迷惑了
因為那時候我覺得妳不是瘋子就是神經病啊!
那有人這麼玩弄音樂的。http://www.youtube.com/watch?v=kIi2q17Hk8Q
後來看到一部日劇的片尾曲,這又是什麼?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jBRBYjge-zU/
忍不住再唉了幾句…
開頭的重節奏原來只是個引子
重點其實是隨後所流曳出來的一個個片段
每一個片段似乎就是一個面相
不同的面相訴說著女子種種的喜怒哀樂與愛恨情仇
這是Ringo心中的那個時代的女性美吧
華之亂的每集片尾中總是用修羅場前奏的一個個節拍
來切合各個角色的眼神與表情
有的無奈 有的冷眼旁觀 也有隨波逐流或是樂在其中的
三百多年前的女性
沒想到竟是這樣地讓人一窺究竟
--
妳不只是蘋果,
妳還是個女王,
會玩積木遊戲,
會做做白日夢,
然後在夕陽照耀時踏上歸途。
妳會在浴室裡說「殺了我」,
灰色眼眸中卻什麼也看不到,
妳確定意識仍然清晰可見嗎?
或者只是任性地趕流行而已。
以前妳總是把自己搞得遍體麟傷,
彷彿每一次都要將氣力放盡似的,
現在總算知道不要那麼緊繃了齣,
到處遊山玩水其實也蠻不賴的嘛。
--
親愛的蘋果女王,
33歲生日快樂。
我會一直聽妳的歌,
直到斷了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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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妳寫給自己的歌。
一首蘋果之歌。
〞您很想知道我的名字吧
但我現在完全想不起來所以好悲傷
請為賣命工作的我命名吧
用您喜歡的名字呼喚我吧
綻放在五月的花朵 做為適合我的名字
當木通樹果實綻開時正是秋色來臨的暗號吧
季節悄悄地溜走會讓你感到寂寞嗎
把淚水拭去抬起臉吧
你看不久後我也要結起果實了
冬天一到我將填入果蜜 送到您身邊
我所嚮往的是變成人類
能哭能笑對我而言是多麼美好的事
現在我知道我叫什麼名字了
就如同您所說的叫做「蘋果」
結出美味的果實 每年 都送到您身邊
敬請享用 這罪惡的果實〞
這真得是妳嗎?
原來這就是始終在囂張、作亂的妳…
那就請一直為害人間直到成為百歲人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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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妳寫過的文字不是太多,
記得五年前曾經這麼寫著…
一股無名的戰慄上身我不知道她嘴裡發出來的聲音
是演歌式的唱腔 是慣有的嬌虐
還是刻意的全都攪和在一塊
這個女人我常常搞不清楚她是原始人還是現代人
這個段落讓人有更強烈的感受
穿著和服彈著電吉他 嘴裡哼著不知是傳統的還是流行的東西
我連她是魔鬼還是天使都迷惑了
因為那時候我覺得妳不是瘋子就是神經病啊!
那有人這麼玩弄音樂的。http://www.youtube.com/watch?v=kIi2q17Hk8Q
後來看到一部日劇的片尾曲,這又是什麼?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jBRBYjge-zU/
忍不住再唉了幾句…
開頭的重節奏原來只是個引子
重點其實是隨後所流曳出來的一個個片段
每一個片段似乎就是一個面相
不同的面相訴說著女子種種的喜怒哀樂與愛恨情仇
這是Ringo心中的那個時代的女性美吧
華之亂的每集片尾中總是用修羅場前奏的一個個節拍
來切合各個角色的眼神與表情
有的無奈 有的冷眼旁觀 也有隨波逐流或是樂在其中的
三百多年前的女性
沒想到竟是這樣地讓人一窺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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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只是蘋果,
妳還是個女王,
會玩積木遊戲,
會做做白日夢,
然後在夕陽照耀時踏上歸途。
妳會在浴室裡說「殺了我」,
灰色眼眸中卻什麼也看不到,
妳確定意識仍然清晰可見嗎?
或者只是任性地趕流行而已。
以前妳總是把自己搞得遍體麟傷,
彷彿每一次都要將氣力放盡似的,
現在總算知道不要那麼緊繃了齣,
到處遊山玩水其實也蠻不賴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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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蘋果女王,
33歲生日快樂。
我會一直聽妳的歌,
直到斷了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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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安《東霓》
作者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想必是痛苦的,要把自己投射在東霓這個角色裡,絕對不是一件輕鬆的事,這點,笛安在後記裡多少提到了一些。
讀完這本書,我可以理解作者為什麼說她在word檔裡兩百多頁原稿中,沒有一頁是從頭到尾流暢地完成的、為什麼有時候會為了一兩百字耗掉好幾個小時,甚至會擔心她會不會因為東霓而驚慌、害怕,因為東霓在故事裡有時可愛、可憐地讓人心疼,有時卻又發狂、無理取鬧地讓人想破口大罵。
鄭東霓應該不是一個壞女人,她之所以傷人、損己,甚至要跟別人拼個玉石俱焚,不過就是因為愛自己而已。她不斷地以超乎常理的行徑,來彌補當初可能做出的錯誤決定所造成的後果,就這麼地陷入無限迴圈的狀態中,東霓之所以如此不可捉摸、反覆無常,或許就是建立在這個其實是有跡可尋的規則中。
東霓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這是很傷腦筋的問題,真得要仔細說說,恐怕會變得落落長的,我比較好奇的是笛安是如何創造這個角色,年紀輕輕的她怎麼有辦法把這麼活色生香、有血有肉的女人寫出來…
在一次訪談中,她這麼說:「我一直在跟東霓打仗。她那麼任性,又不肯聽我的。每當她不聽話、折磨我時,我就在部落格上發帖子和她商量,能不能配合下。許多好友見狀就笑我寫小説走火入魔,勸我調整好狀態後再寫。可是他們哪知道寫小説的辛苦。」
經歷了十個月又兩周的纏鬥之後,作者總算逃脫了東霓的魔掌,下一部作品《南音》裡頭當然還有東霓,但至少她不必把自己化身成這麼糾結麻煩的角色、以第一人稱來現身說法,只要冷眼旁觀這女人會再出現什麼樣的脫序行徑就可以了。
或許就是因為如此,笛安才會在後記裡這麼說:「東霓我要感謝你,感謝你帶給我那麼多痛苦,以及那些痛苦盡頭的一點綺麗的霞光。」
讀完這本書,我可以理解作者為什麼說她在word檔裡兩百多頁原稿中,沒有一頁是從頭到尾流暢地完成的、為什麼有時候會為了一兩百字耗掉好幾個小時,甚至會擔心她會不會因為東霓而驚慌、害怕,因為東霓在故事裡有時可愛、可憐地讓人心疼,有時卻又發狂、無理取鬧地讓人想破口大罵。
鄭東霓應該不是一個壞女人,她之所以傷人、損己,甚至要跟別人拼個玉石俱焚,不過就是因為愛自己而已。她不斷地以超乎常理的行徑,來彌補當初可能做出的錯誤決定所造成的後果,就這麼地陷入無限迴圈的狀態中,東霓之所以如此不可捉摸、反覆無常,或許就是建立在這個其實是有跡可尋的規則中。
東霓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這是很傷腦筋的問題,真得要仔細說說,恐怕會變得落落長的,我比較好奇的是笛安是如何創造這個角色,年紀輕輕的她怎麼有辦法把這麼活色生香、有血有肉的女人寫出來…
在一次訪談中,她這麼說:「我一直在跟東霓打仗。她那麼任性,又不肯聽我的。每當她不聽話、折磨我時,我就在部落格上發帖子和她商量,能不能配合下。許多好友見狀就笑我寫小説走火入魔,勸我調整好狀態後再寫。可是他們哪知道寫小説的辛苦。」
經歷了十個月又兩周的纏鬥之後,作者總算逃脫了東霓的魔掌,下一部作品《南音》裡頭當然還有東霓,但至少她不必把自己化身成這麼糾結麻煩的角色、以第一人稱來現身說法,只要冷眼旁觀這女人會再出現什麼樣的脫序行徑就可以了。
或許就是因為如此,笛安才會在後記裡這麼說:「東霓我要感謝你,感謝你帶給我那麼多痛苦,以及那些痛苦盡頭的一點綺麗的霞光。」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岩崎夏海《如果高校棒球女子經理讀了彼得.杜克拉》
別把這本書當做是棒球小說來看,因為棒球沒有這麼簡單,我相信透過書裡小南的管理操作模式,的確是可以幫助球隊進步的,但不太可能在一年之內就有如此鉅大的成長,更何況故事裡棒球隊的成長不只是在球技上,還包括球員心靈上、甚至是與學校其他社團的合作、回饋社會等等。
但是換個角度,以管理書來看,就不得不佩服這本書的魅力了。看慣了大眾文學的讀者要回頭來讀管理方面的書籍,本來就很硬,更何況要讀懂彼得.杜拉克幾乎完全偏理論的教科書,他的書就算是管理學系方面的學生讀起來都不見得好消化,一般讀者恐怕得一句一句地來推敲了。
但是這本書卻把理論中的一部分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段落,雖然這些段落單獨讀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理解,但每一段搭著實例來對照,就簡單得多了,比較神奇的是,佐證這些理論的實例,串起來之後,竟成了甲子園高校棒球的奮鬥成功史。要知道,棒球在日本有多生活化,甲子園高校棒球有多熱血,枯燥乏味的管理學理論竟然能夠套用在這樣的背景中。
以市場反應來看,這本書效果相當驚人,而且也贏得了口碑,銷售量超高,有大眾讀物的特色、卻又可以做為教科書。能夠「大成功」的關鍵就在於企劃,要寫好這本書,文筆、文字觸感是其次,點子、巧思、以及理論切入故事情節的方式才是最重要的,能夠辦得到,也許跟作者本身是AKB48的企宣人員有關。我不曉得故事裡有沒有實例引用理論不恰當的部分,但就社會反應來看,似乎是還好,就算有衝突,應該也不離譜。
沒沒無名的棒球隊在一年內就打進夏季甲子園大賽,情節或許太過於夢幻,但書裡對於日本棒球文化與特性的著墨點還是不少。「經理」這個名字在美國大聯盟不只是是球隊的總教練,意義就在於這個角色除了負責通盤訓練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調兵遣將、運籌維幄,手下掌握的包括選手、教練團等等,日本職棒則以監督來稱呼,意思也差不多。
但是高校棒球的模式卻不太一樣,「經理」的角色多半由女生來擔任,而且負責的多半是一些雜務,有些球隊的經理還會負責情蒐、或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這個角色的工作範圍其實彈性很大,有可能只是什麼事都不做的活招牌,也有可能涉入球隊運作,畢竟棒球隊再專業,也還算是高中社團的一部分,由學生來主導管理的工作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
但是換個角度,以管理書來看,就不得不佩服這本書的魅力了。看慣了大眾文學的讀者要回頭來讀管理方面的書籍,本來就很硬,更何況要讀懂彼得.杜拉克幾乎完全偏理論的教科書,他的書就算是管理學系方面的學生讀起來都不見得好消化,一般讀者恐怕得一句一句地來推敲了。
但是這本書卻把理論中的一部分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段落,雖然這些段落單獨讀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理解,但每一段搭著實例來對照,就簡單得多了,比較神奇的是,佐證這些理論的實例,串起來之後,竟成了甲子園高校棒球的奮鬥成功史。要知道,棒球在日本有多生活化,甲子園高校棒球有多熱血,枯燥乏味的管理學理論竟然能夠套用在這樣的背景中。
以市場反應來看,這本書效果相當驚人,而且也贏得了口碑,銷售量超高,有大眾讀物的特色、卻又可以做為教科書。能夠「大成功」的關鍵就在於企劃,要寫好這本書,文筆、文字觸感是其次,點子、巧思、以及理論切入故事情節的方式才是最重要的,能夠辦得到,也許跟作者本身是AKB48的企宣人員有關。我不曉得故事裡有沒有實例引用理論不恰當的部分,但就社會反應來看,似乎是還好,就算有衝突,應該也不離譜。
沒沒無名的棒球隊在一年內就打進夏季甲子園大賽,情節或許太過於夢幻,但書裡對於日本棒球文化與特性的著墨點還是不少。「經理」這個名字在美國大聯盟不只是是球隊的總教練,意義就在於這個角色除了負責通盤訓練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調兵遣將、運籌維幄,手下掌握的包括選手、教練團等等,日本職棒則以監督來稱呼,意思也差不多。
但是高校棒球的模式卻不太一樣,「經理」的角色多半由女生來擔任,而且負責的多半是一些雜務,有些球隊的經理還會負責情蒐、或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這個角色的工作範圍其實彈性很大,有可能只是什麼事都不做的活招牌,也有可能涉入球隊運作,畢竟棒球隊再專業,也還算是高中社團的一部分,由學生來主導管理的工作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
書裡對於甲子園棒球賽的陋習也提到了不少,觸擊太多、投太多壞球都是,這兩個缺點的確是整個日本棒球文化最嚴重、且最不知變通的傳統,即使到了最頂級的職棒也倖免不了。不過,書裡所提及「不要投引誘性的壞球」我抱持著懷疑的態度,因為引誘性的壞球對投手來說是必要的,這樣的壞球通常很接受好球帶,甚至被判成好球都有可能,這種好壞邊緣的球路一直到職棒都是投手重要的武器。
如果書裡說的是「不要投明顯的壞球」,那就說得過去了,在這樣的前提下,減少投手的用球數,在王牌投手消耗量特別大的高校棒球中,的確有助於提昇競爭力。這部分就不知道是翻譯得不妥當、還是作者沒有說清楚了...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妖魔附身
--
張惠菁在散文集《給冥王星》裡的〈高原與鐵路〉中,
曾經提到一個世紀前鐵路剛剛被引進中國時所造成的激烈衝擊。
「火車被妖魔化,有的路段才建完就被拆毀。而且反對者不只是未受教育的小民,
還包括沈葆楨等知識份子與重臣。記得以前在教科書裡讀到時,只覺得那些反對
意見愚昧、民智未開。現在我反倒覺得可以想像、而且同情,那些第一次看到火
車的人,會有多麼地驚恐。」
「在火車出現以前,這塊土地上,從沒有任何人、任何物種,可以用那樣的速度,
那樣機械而無視於環境的方式,冒著黑煙呼呼地前進,彷彿一把利刃切開大地的
肌理。」
半年多前再次讀到這段文字時,我想起了年初某個夜晚搭同事便車回家的一段對話,
內容針對的是「臉書」與「智慧型手機」、這兩樣無情地切開人類隔閡的「怪物」。
我那位同事,對臉書涉入頗深,卻堅決不用智慧型手機,他的理由很簡單,
「現在用臉書就像得了強迫症,一進公司、一開電腦就會先上,沒事就玩玩遊戲,
或者看看別人在做些什麼,做這些動作實在太過自然了,通常想都沒想就做了,
所以我不想用智慧型手機了,太過於倚賴,會減少自己的思考空間。」
類似的說法,那陣子聽到好多。
光是「聰明鳳(smart phone)用多了會變笨」這句話就聽好幾個朋友說過,
一直到現在,即使在捷運上總是可以看到一半以上的乘客在玩弄手機,
但身邊的親友、工作伙伴,都還是有不少依然與時代潮流在對抗著。
同事:「舉例來說,手機可以查電影時刻表,很方便,但為什麼不先查好?
非得出門後才去查…如果什麼都要靠手機,自己還能做什麼?還有價值嗎?」
查電影時刻表只是小case,聰明鳳能做的,確實有很多可以用其他方式來辦到,
而且至少有一半的事用電腦還是比較方便,這樣的話,為什麼這東西還這麼夯?
便利性是一定的,但最重要的還是習慣,這個東西會改變你的生活習慣,
只要習慣了這種便利性,生活節奏便會重新定位,最後要調回來就很難了。
比如說,周五晚間我計劃搭自強號從板橋回到台中老家,但傍晚有事處理,
而且不確定什麼時候能結束,如果按照以前的模式,大概就先上網查時刻表,
然後抄在隨身的記事本上,但有了聰明鳳,這些動作就可以省了。
有了這東西,生活計劃一定會不一樣,甚至連生活態度都會改變。
這樣到底是好是壞?
轉到另一邊來看看臉書好了…
習慣性依賴的狀況也發生在臉書上,但這個東西其實更複雜…
每天有多少人按讚?多少人打卡?多少人找到失聯許久的朋友、同學?
但是打死不用臉書,或者用了之後放棄、關掉帳號的同樣大有人在。
一位愛用噗浪和推特的朋友曾經說:「臉書太恐怖了,我不敢用。」
的確,臉書是21世紀所創造出來最厲害的妖魔鬼怪,它以不可思議的速度,
一下子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讓人難以抵抗、措手不及。
更別說臉書在個人隱私保護上所造成的爭議了。
有多少人是呆呆的、不知不覺地把自己的手機號碼秀給陌生人知道的?
網路應該是使用者自己可以決定將什麼樣的個人訊息透露給別人知道才對的…
還記得前陣子引起極大騷動的跑馬燈嗎?這個設計實在是賤到不可思議,
這部分我不是專家,有興趣的朋友看看一位工程師朋友所寫的文章吧。
http://acetsai.com/index.php/archives/category/3c/fb
網際網路出現時已經造成了全新的社會革命,對當時許多人來說,網路是一隻全新的怪獸,
而其後陸陸續續所衍生出來的ICQ、MSN、即時通、SKYPE,就成了各式各樣的變種怪獸,
這些年來,我們不知不覺地甘願地被妖魔附身,沒有多少人能夠倖免,只有涉入深潛之分。
現在又出現了像聰明鳳、臉書這樣威力更強大的合體怪獸,我們還能抵抗多久?
我又想到張惠菁在同一篇文章所說的…
「當時的觀點,不是完全沒有道理。但或許人類小看了天地的容量。當鐵道最終在
大地上被築起,它也成為大地的一部分,轉換一種方式來育養與支撐著這個人世。」
人類本身及其所待的環境,可以將火車、飛機這些昔日妖魔,轉化成文明的一部分,
但我們人類能夠再度征服網路、MSN、臉書、聰明鳳這些不斷地在進化的妖魔嗎?
--
周六回鄉下參加表弟婚禮,回程經過一座教堂,妹妹說:「你的母校耶,要下來拍照嗎?」
「母校…」仔細一看,真得是以前唸的幼稚園,不得了,都沒注意到,好酷!
於是我把手機交給母親,站在教堂前,請她幫我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利用臉書打卡功能,
留下足跡,再上傳剛剛拍的照片,好開心。
前些時候,一位剛剛從感情低潮走出來的朋友這麼說,
「這段時間,我全省走透透,看到好看的風景、好吃的東西就會拍下來,
再上傳到臉書,就是想告訴我的朋友們,自己很認真地在享受生活。」
兩個月內先後參加了弟弟和表弟的婚禮,兩次難得的家族聚會,
大表妹要我們拍些照片上傳到臉書,因為遠在美國的二表妹想看,
婚宴時我上傳了新人合照,二表妹便留言說新郎變好多,都快認不出來了。
去年六月在美國奧蘭多時,咳到一整個無可救藥,
買什麼無糖的喉錠都只能治標、暫時止咳而已,
後來受不了,在臉書上問問看有什麼好方法,
一位並不熟的LA同業在中國超市買了枇杷膏,
當我下趟行程在LA飯店check in時,枇杷膏已經在櫃台了。
這些時候就會覺得,有臉書真好。
--
前面所附的連結中,工程師朋友嘮嘮叼叼地講了一堆,內容深入潛出,
值得一看,但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末尾的那句話。
「電腦、手機和網路,是用來讓人類生活的更有效率,更有時間去享受生活和聯
絡感情的,不要把自己的生活全部都依附在這些東西上。」
這句話應該沒有人看不懂吧…
但是,有多少人能夠完全做得到?
或者說,我們應該都曾或多或少將生活重心擺在這些東西上面吧…
妖魔之所以會危害人間,就在於人們無法去駕馭,
如果懂得自我保護,學會如何與妖魔和平共存,
衪們應該可以成為人類生活的一部分吧。
臉書與聰明鳳並不是核武、核電廠那種可以不要的東西,
在這個世界上一定可以持續囂張下去、甚至進化成更厲害的東西,
這麼說也許會覺得悲哀,但人類對這些東西的倚賴恐怕是愈來愈深了。
--
距離第一次在臉書註冊,應該有兩年了,看了一下好友人數,175,
其中還有一半以上是同事或同業,多數都是對方加我,不好意思不加,
這數量還可以,如果要認真加朋友,至少可以多三倍,但我實在沒興趣,
這個東西對我來說,是很純粹的私人平台,加一堆不認識的人是很麻煩的。
不管我點的歌、po的訊息,還是上傳的照片,不需要一堆人來按讚和留言,
只要少少幾位常交流的親友、同好來捧場,就很開心了。
臉書上的遊戲從來沒碰過,甚至連線上遊戲都沒玩過,
我寧可回家玩PS3,必要的話,還可以把PSP帶出門。
我也會在捷運上玩手機,
但大多數的時間都是在看書、或者聽歌。
我蠻喜歡聰明鳳的臉書打卡功能,
但並沒有那種到那裡就打卡報告的習慣。
我好愛用手機拍照,尤其喜歡拍景,Sony Ericsson手機拍景真得超讚的,
上周某個夜晚在府中站天橋上,拍下來的下雨的城市,一點點糊糊的,很美,
等公車的時候,路燈照著濕漉漉的地面,閃亮亮的金黃色,好耀眼。
我跟妖魔交成朋友了,
所以沒事衪不會打擾我。
*這篇文章好久之前就想寫了,但有些想法並不具體,幾次想寫成實體文字都有點困難。
趁著這兩天有些特別的念頭,一口氣寫完,總算鬆了口氣。
張惠菁在散文集《給冥王星》裡的〈高原與鐵路〉中,
曾經提到一個世紀前鐵路剛剛被引進中國時所造成的激烈衝擊。
「火車被妖魔化,有的路段才建完就被拆毀。而且反對者不只是未受教育的小民,
還包括沈葆楨等知識份子與重臣。記得以前在教科書裡讀到時,只覺得那些反對
意見愚昧、民智未開。現在我反倒覺得可以想像、而且同情,那些第一次看到火
車的人,會有多麼地驚恐。」
「在火車出現以前,這塊土地上,從沒有任何人、任何物種,可以用那樣的速度,
那樣機械而無視於環境的方式,冒著黑煙呼呼地前進,彷彿一把利刃切開大地的
肌理。」
半年多前再次讀到這段文字時,我想起了年初某個夜晚搭同事便車回家的一段對話,
內容針對的是「臉書」與「智慧型手機」、這兩樣無情地切開人類隔閡的「怪物」。
我那位同事,對臉書涉入頗深,卻堅決不用智慧型手機,他的理由很簡單,
「現在用臉書就像得了強迫症,一進公司、一開電腦就會先上,沒事就玩玩遊戲,
或者看看別人在做些什麼,做這些動作實在太過自然了,通常想都沒想就做了,
所以我不想用智慧型手機了,太過於倚賴,會減少自己的思考空間。」
類似的說法,那陣子聽到好多。
光是「聰明鳳(smart phone)用多了會變笨」這句話就聽好幾個朋友說過,
一直到現在,即使在捷運上總是可以看到一半以上的乘客在玩弄手機,
但身邊的親友、工作伙伴,都還是有不少依然與時代潮流在對抗著。
同事:「舉例來說,手機可以查電影時刻表,很方便,但為什麼不先查好?
非得出門後才去查…如果什麼都要靠手機,自己還能做什麼?還有價值嗎?」
查電影時刻表只是小case,聰明鳳能做的,確實有很多可以用其他方式來辦到,
而且至少有一半的事用電腦還是比較方便,這樣的話,為什麼這東西還這麼夯?
便利性是一定的,但最重要的還是習慣,這個東西會改變你的生活習慣,
只要習慣了這種便利性,生活節奏便會重新定位,最後要調回來就很難了。
比如說,周五晚間我計劃搭自強號從板橋回到台中老家,但傍晚有事處理,
而且不確定什麼時候能結束,如果按照以前的模式,大概就先上網查時刻表,
然後抄在隨身的記事本上,但有了聰明鳳,這些動作就可以省了。
有了這東西,生活計劃一定會不一樣,甚至連生活態度都會改變。
這樣到底是好是壞?
轉到另一邊來看看臉書好了…
習慣性依賴的狀況也發生在臉書上,但這個東西其實更複雜…
每天有多少人按讚?多少人打卡?多少人找到失聯許久的朋友、同學?
但是打死不用臉書,或者用了之後放棄、關掉帳號的同樣大有人在。
一位愛用噗浪和推特的朋友曾經說:「臉書太恐怖了,我不敢用。」
的確,臉書是21世紀所創造出來最厲害的妖魔鬼怪,它以不可思議的速度,
一下子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讓人難以抵抗、措手不及。
更別說臉書在個人隱私保護上所造成的爭議了。
有多少人是呆呆的、不知不覺地把自己的手機號碼秀給陌生人知道的?
網路應該是使用者自己可以決定將什麼樣的個人訊息透露給別人知道才對的…
還記得前陣子引起極大騷動的跑馬燈嗎?這個設計實在是賤到不可思議,
這部分我不是專家,有興趣的朋友看看一位工程師朋友所寫的文章吧。
http://acetsai.com/index.php/archives/category/3c/fb
網際網路出現時已經造成了全新的社會革命,對當時許多人來說,網路是一隻全新的怪獸,
而其後陸陸續續所衍生出來的ICQ、MSN、即時通、SKYPE,就成了各式各樣的變種怪獸,
這些年來,我們不知不覺地甘願地被妖魔附身,沒有多少人能夠倖免,只有涉入深潛之分。
現在又出現了像聰明鳳、臉書這樣威力更強大的合體怪獸,我們還能抵抗多久?
我又想到張惠菁在同一篇文章所說的…
「當時的觀點,不是完全沒有道理。但或許人類小看了天地的容量。當鐵道最終在
大地上被築起,它也成為大地的一部分,轉換一種方式來育養與支撐著這個人世。」
人類本身及其所待的環境,可以將火車、飛機這些昔日妖魔,轉化成文明的一部分,
但我們人類能夠再度征服網路、MSN、臉書、聰明鳳這些不斷地在進化的妖魔嗎?
--
周六回鄉下參加表弟婚禮,回程經過一座教堂,妹妹說:「你的母校耶,要下來拍照嗎?」
「母校…」仔細一看,真得是以前唸的幼稚園,不得了,都沒注意到,好酷!
於是我把手機交給母親,站在教堂前,請她幫我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利用臉書打卡功能,
留下足跡,再上傳剛剛拍的照片,好開心。
前些時候,一位剛剛從感情低潮走出來的朋友這麼說,
「這段時間,我全省走透透,看到好看的風景、好吃的東西就會拍下來,
再上傳到臉書,就是想告訴我的朋友們,自己很認真地在享受生活。」
兩個月內先後參加了弟弟和表弟的婚禮,兩次難得的家族聚會,
大表妹要我們拍些照片上傳到臉書,因為遠在美國的二表妹想看,
婚宴時我上傳了新人合照,二表妹便留言說新郎變好多,都快認不出來了。
去年六月在美國奧蘭多時,咳到一整個無可救藥,
買什麼無糖的喉錠都只能治標、暫時止咳而已,
後來受不了,在臉書上問問看有什麼好方法,
一位並不熟的LA同業在中國超市買了枇杷膏,
當我下趟行程在LA飯店check in時,枇杷膏已經在櫃台了。
這些時候就會覺得,有臉書真好。
--
前面所附的連結中,工程師朋友嘮嘮叼叼地講了一堆,內容深入潛出,
值得一看,但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末尾的那句話。
「電腦、手機和網路,是用來讓人類生活的更有效率,更有時間去享受生活和聯
絡感情的,不要把自己的生活全部都依附在這些東西上。」
這句話應該沒有人看不懂吧…
但是,有多少人能夠完全做得到?
或者說,我們應該都曾或多或少將生活重心擺在這些東西上面吧…
妖魔之所以會危害人間,就在於人們無法去駕馭,
如果懂得自我保護,學會如何與妖魔和平共存,
衪們應該可以成為人類生活的一部分吧。
臉書與聰明鳳並不是核武、核電廠那種可以不要的東西,
在這個世界上一定可以持續囂張下去、甚至進化成更厲害的東西,
這麼說也許會覺得悲哀,但人類對這些東西的倚賴恐怕是愈來愈深了。
--
距離第一次在臉書註冊,應該有兩年了,看了一下好友人數,175,
其中還有一半以上是同事或同業,多數都是對方加我,不好意思不加,
這數量還可以,如果要認真加朋友,至少可以多三倍,但我實在沒興趣,
這個東西對我來說,是很純粹的私人平台,加一堆不認識的人是很麻煩的。
不管我點的歌、po的訊息,還是上傳的照片,不需要一堆人來按讚和留言,
只要少少幾位常交流的親友、同好來捧場,就很開心了。
臉書上的遊戲從來沒碰過,甚至連線上遊戲都沒玩過,
我寧可回家玩PS3,必要的話,還可以把PSP帶出門。
我也會在捷運上玩手機,
但大多數的時間都是在看書、或者聽歌。
我蠻喜歡聰明鳳的臉書打卡功能,
但並沒有那種到那裡就打卡報告的習慣。
我好愛用手機拍照,尤其喜歡拍景,Sony Ericsson手機拍景真得超讚的,
上周某個夜晚在府中站天橋上,拍下來的下雨的城市,一點點糊糊的,很美,
等公車的時候,路燈照著濕漉漉的地面,閃亮亮的金黃色,好耀眼。
我跟妖魔交成朋友了,
所以沒事衪不會打擾我。
*這篇文章好久之前就想寫了,但有些想法並不具體,幾次想寫成實體文字都有點困難。
趁著這兩天有些特別的念頭,一口氣寫完,總算鬆了口氣。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安東尼.赫洛維茲《絲之屋》
有點記不起來上一次讀福爾摩斯是什麼時候的事了,讀這本「正宗」的續作,要判斷是否符合原著精神,恐怕是有點困難了,單純地以客觀的角度來看,這個故事應該還算好看。
好看的定義很多,但對於這本書 我的感覺比較直接,就是很有閱讀的樂趣,這是一本冒險推理小說,讀起來該有的情緒都有,包括想看下去、到最後急著翻完、甚至會忘了動腦筋去思考。基本上,讀這類小說該有的感受都有了。
作者的功力的確不俗,說故事能力很強,故事的開頭就看得出在鋪梗,但就整部小說的氣氛看起來,的確像是個引子,帶到「絲之屋」的主線之後,劇情逐漸緊湊,讀起來很有畫面,很有看電影的感覺(或許是因為作者也是編劇吧...)。
作者原本就是個出名的福爾摩斯專家,關於這位名偵探的個性、習慣動作、行為模式,以及特殊的邏輯概念,感覺上還蠻到位的,只是就這個故事的感覺與氣氛,與原著有多少成分的落差,就說不準了。
可以確定的是,柯南道爾畢竟是近百年前的作家,筆調、情節與詭計的設定不見得能滿足現在的讀者,《絲之屋》刻意地將故事雕塑得很豐富,對於一些被大量新式小說養刁胃口的讀者來說,應該是一部能夠滿足閱讀樂趣的作品。
但豐富不見得好。福爾摩斯又變成超人了,太過於強大了,而且情節在中後段轉換得有點太快,原本"遙遙領先"的「絲之屋」,很快就土崩瓦解,事實上,這些情節可以再拉長一些,這個邪惡組織的幾個關係人,多半只是點到為止,實在蠻可惜的,以故事的架構來看,寫成上、下冊應該綽綽有餘。
關於「絲之屋」的真面相,我不是那麼滿意,雖然在前段的情節不是沒有徵兆,但以福爾摩斯故事的普遍性來看,將"真面目"做其他安排會比較好,不然,恐怕很難將之列為兒童讀物或青少年讀物。
結局的另外一個部份,也就是關於畫商委託人的事件,就十分精彩了,出人意表的安排,大概這故事裡,最讓我驚喜的了。
好看的定義很多,但對於這本書 我的感覺比較直接,就是很有閱讀的樂趣,這是一本冒險推理小說,讀起來該有的情緒都有,包括想看下去、到最後急著翻完、甚至會忘了動腦筋去思考。基本上,讀這類小說該有的感受都有了。
作者的功力的確不俗,說故事能力很強,故事的開頭就看得出在鋪梗,但就整部小說的氣氛看起來,的確像是個引子,帶到「絲之屋」的主線之後,劇情逐漸緊湊,讀起來很有畫面,很有看電影的感覺(或許是因為作者也是編劇吧...)。
作者原本就是個出名的福爾摩斯專家,關於這位名偵探的個性、習慣動作、行為模式,以及特殊的邏輯概念,感覺上還蠻到位的,只是就這個故事的感覺與氣氛,與原著有多少成分的落差,就說不準了。
可以確定的是,柯南道爾畢竟是近百年前的作家,筆調、情節與詭計的設定不見得能滿足現在的讀者,《絲之屋》刻意地將故事雕塑得很豐富,對於一些被大量新式小說養刁胃口的讀者來說,應該是一部能夠滿足閱讀樂趣的作品。
但豐富不見得好。福爾摩斯又變成超人了,太過於強大了,而且情節在中後段轉換得有點太快,原本"遙遙領先"的「絲之屋」,很快就土崩瓦解,事實上,這些情節可以再拉長一些,這個邪惡組織的幾個關係人,多半只是點到為止,實在蠻可惜的,以故事的架構來看,寫成上、下冊應該綽綽有餘。
關於「絲之屋」的真面相,我不是那麼滿意,雖然在前段的情節不是沒有徵兆,但以福爾摩斯故事的普遍性來看,將"真面目"做其他安排會比較好,不然,恐怕很難將之列為兒童讀物或青少年讀物。
結局的另外一個部份,也就是關於畫商委託人的事件,就十分精彩了,出人意表的安排,大概這故事裡,最讓我驚喜的了。
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天還沒亮
---
沿著五光十色的格子路
一格一格地往前走
在最後的格子搭上銀河列車
駛向遠方永恆的盡頭
逃離這個
正在一格一格地剝落的世界
---
夜裡 雨勢滂薄了
雨滴不斷地落在屋簷上
在暖暖的被窩裡醒來
觸手一陣熱呼呼的
細細的呼吸聲
從背對著的另一側傳來
側睡了一整夜
左臂被壓了好久 麻了
偷偷捏了妳因為捲縮著睡而擠出來的小腹
滾燙燙的身驅 一點醒來的樣子都沒有
右手掀開窗簾的一角 隔著窗
濛濛的夜空開始刷上一抹灰白
頭班車踏著濡濕的道路而來
捲動地面的嘶嘶聲 遠遠就聽得到
而妳 猶自呼嚕嚕地沈睡著
---
天快亮了
說個故事給我聽吧
---
有川浩《阪急電車》
這是一本不必太費腦筋就能讀完的書,但「內涵」卻不簡單,這麼好消化、卻又那麼豐富的小說並不常見,在站與站之間所連結的一段段小故事,其實是緊緊相扣的,有些甚至在導正人生不如意事。
企劃與創意是這部小說成功的關鍵,表面上看起來是將今津線往返各站間所發生的一個個小故事串成一個短篇集,事實上整本書可以算是一本中篇小說,是一個完整的故事,千萬別把這些故事拆成一篇篇的極短篇來看,那會很無趣。
故事的主角群分成六組:
1在圖書館其實就互相看上眼的征志和阿雪
2在婚禮鬧場、完成復仇大計的OL祥子
3時江與亞美這對祖孫
4有個社會人士男友的女高中生小悅
5擺脫暴力男友的女大學生美紗
6同樣來自鄉下的大學生情侶圭一、美帆
這六組主角在各段故事裡彼此都有關連,如果畫個人物關係圖,其實還蠻複雜的,但讀起來就是那麼簡單。
剛從婚禮嗆完劈腿男友與背叛自己的女性好友之後,祥子穿著白色洋裝上了電車,與老婆婆時江的一昔話,讓她的心情轉了個彎,然後在途中下車,看了不同的景緻,決定給自己一個不同的人生。
時江看到美紗與暴力男友相處的狀況,勸她「這種男友趁早分了的好。」美紗又聽到小悅與同學們聊天時數落自己男友腦袋不太靈光,但也聽出小悅其實很依賴著男友,於是決心脫離暴力男友、重新尋求一段像小悅那樣的美好愛情。
時江見證了征志、阿雪戀情的萌芽,而征志與阿雪後來也在電車上協時江祖孫倆對抗討人厭的歐巴桑團,翔子與美紗因討人厭歐巴桑團而成為好友,美紗還幫助歐巴桑團中的某個成員脫離這個討人厭的組織。而甜死人不償命的情侶圭一、美帆從相識到相戀也發生在短短的列車往返之間。
有川浩小說裡的情侶,在這裡的確還是太甜蜜了,但這裡的甜蜜愛情也導正了一些不好的事,我很喜歡這樣的安排,很有正面療癒的效果,不管是在愛情上遭到背叛、被暴力相向,其實都是可以在一念之間頓悟,不再存著惡意、或者不再屈就。
很有趣、也很不可思議,這麼簡單的故事,卻有那麼大的效果。
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宮部美幸《幻色江戶曆》
光是書名就讓人很期待了,封面又採用霧面設計,搭配偏暗的紫色和土色兩個色系,整個時代加奇幻的感覺都出來了,那麼內容呢?
十二則短篇,篇幅都很短,大概都不到一萬字,每一則故事都保留了許多想像空間,卻不是那種會有多重結局的,作者其實差不多都快把答案說出來了,只是到最後關頭點到為止。或許會有人覺得看這樣的故事不夠過癮,但我反倒覺得這種安排跟書名、封面設計很對味。
在你面前的,就是一片茫茫的霧,只要去撥開它、或者吹一口氣,就可以看得到前面的路。大就是這種感覺吧...
楊永良的推薦序寫得很棒,短短的篇幅其實就是這本書的完全攻略了。宮部把時代小說該有的氛圍都寫出來了,江戶時代的各個階層、社會結構,脈絡分明,十二個故事從不同的角落來切入,小人物的無奈處處可見,卻也點出人性的光明面,哀怨的美學,味道十足。
第一篇〈鬼子母火〉挑起了讀這本書的味蕾,看完最後的〈紙雪片〉,整個人卻呆若木雞,哀怨之美達到極致,阿銀在殺了人、復了仇之後,將所有的借據撕碎,從屋頂上將這些紙片如雪花一般地灑了下來,「太陽西斜,微微染紅了阿銀的眉眼和消瘦的雙頰。染紅了那張泛泛著幸福笑容的臉。」
故事短不是問題,就是要去體會作者所留下來的「空間」,感受那種韻味,十二個短短的故事,可以有十二種不同的味道。
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
新世界
從飯店21樓的落地窗眺望著外頭的品川車站,
空盪盪的月台靜靜地躺在重重疊疊的軌道裡,
相隔大約一個站的距離,東京鐵塔就在那裡。
每年的這個時間,腦海中總會浮現這個短暫畫面,
但回憶並不是美好的,而是有著一種淡淡的哀傷。
2005年11月10日的凌晨,在東京品川王子飯店裡,
看著靜悄悄的車站和遠方已經熄滅的燈塔,
其實是在沈殿自己的心情。
國外出差,忙碌的工作的確讓人心煩,
但心情起伏卻是因為那幾天日本電視台不斷在播放的新聞畫面,
11月6日凌晨4點38分,曾經是青春玉女的本田美奈子因骨髓性白血病而離開人間。
美奈子在1985年出道時,的確是玉女歌手,
但聲樂底子深厚的她在90年代初期就逐漸轉往音樂劇發展,
生性低調的她不鬧什麼緋聞,在主流媒體的曝光程度也就大幅減少。
真正認識她是因為卡通《獵人》第一季的片尾曲〈風之歌〉,
這首歌就像是一把鑰匙,一下子就開啟了存封於深處的記憶。http://www.youtube.com/watch?v=2vpY9ba1rsg
學生時代,不知有多少人在臥室、書房、或者宿舍貼上她的海報,
曾經流行一時的野狼125機車,在車尾車牌號碼的下方經常可以見到她的身影,
夜市賣著明星商品的小攤,擺出來的一整片護貝小照片,大概有一半也都是她。
在那個年代裡,即使你不見得那麼喜歡她、甚至不知道她,
但那個模樣卻會讓你牢牢記住,甚至保留一、兩樣跟她有關的東西。
最早的美奈子,印象中只是個在照片裡不會動的氣質美少女,
畫面中的她,會勾起我對於那個年代的記憶,是時代的印記。
但是〈風之歌〉卻賦予我另一個關於她的立體形象,
聽著歌,曾經懷疑這真得是海報裡的女孩所唱的嗎?
其實,海報女孩的人生可是精彩得很。
2004年5月,美奈子在作曲家德弗乍克過世的100周年,
將〈新世界交響曲〉中最廣為人知的第二樂章譜上新詩,
發行個人生前的最後一張單曲,曲名就叫做〈新世界〉。
這是我心中印象最深刻的她,這個形象是活生生的,
是經歷了音樂劇〈西貢小姐〉和〈十二夜〉淬鍊之後,
一個總是帶著豐富情感的美聲靈魂…
而那個做為時代印記的呆板照片裡的她,
有著勇於挑戰、多變和叛逆的個性,
卻是到後來透過網路才知道的。
2005年11月8日,班機降落在成田機場時,美奈子已經離開人間,
真正注意到這項訊息,應該是夜晚入住到飯店、打開電視機之後。
在日本的那一周,每天結束工作,在睡前最寧靜的片刻,
總要回味一下這位在自己過去兩段時空裡占有些許份量的女孩,
我應該不是非常難過,但徐徐不斷的淡淡哀傷還是不斷地啃噬著自己。
但我應該也很享受這種被哀傷啃噬的感覺。
在未來的幾年裡,在這特別的幾天當中,只要想起了她,
總會重現當時從落地窗眺望外頭已經熄滅了的東京鐵塔的心情。
這時候就會想起她唱的〈新世界〉,而不是〈Amazing Grace〉。
雖然她唱的〈Amazing Grace〉已經是日本歌手中的經典,
甚至後來紐西蘭美聲歌手海莉透過數位合成與她對唱這首歌,
不少樂迷都認為海莉還被她給比了下去…
但我先想到的還是〈新世界〉。
這幾天也是如此。
11月6日那天,儘管正處於水深火熱當中,
但我依然很想再聽聽美奈子唱的〈新世界〉。
很奇特的心情。
Shinsekai(新世界) - Minako Hondahttp://www.youtube.com/watch?v=D8ywTk6pR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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